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安徽阜陽工業園區更名及擴區的批覆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安徽阜陽工業園區更名及擴區的批覆》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3年發布的規劃類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安徽阜陽工業園區更名及擴區的批覆
  • 地區安徽省人民政府
  • 性質:批覆
  • 類別:規劃類
批覆全文
阜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安徽阜陽工業園區擴區的請示》(阜政發〔2013〕3號)和《關於將安徽阜陽工業園區更名為安徽潁泉經濟開發區的請示》(阜政發〔2013〕76號)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安徽阜陽工業園區更名為安徽潁泉經濟開發區,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更名手續。
二、同意安徽潁泉經濟開發區以“一區兩園”方式擴區,即潁泉經濟開發區主區(位於潁泉城區西北部)、阜陽循環經濟園區(位於潁泉城區東部)、行流園區(位於潁泉區行流鎮),總體規劃面積由1.2平方公里擴大至12.6平方公里(至2030年),其中主區1.2平方公里、阜陽循環經濟園區9.76平方公里、行流園區1.64平方公里,另1.5443平方公里為控制區域,四至範圍由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核定,另行報批。
三、潁泉經濟開發區要進一步完善總體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做好與阜陽市、潁泉區、行流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的銜接工作。同時,要科學編制控制性詳規,有計畫、分步驟地組織實施。
四、潁泉經濟開發區要按照產城一體、城鄉統籌、節約用地、最佳化生態、以人為本、宜居宜業的要求,建設成為產業特色鮮明、有較強競爭力的產業集聚區,開發開放和體制創新的先行區,以及功能完善、環境優美的新城區。園區重點發展輕工紡織、機械電子、板材家具等主導產業。
五、阜陽市和潁泉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潁泉經濟開發區工作的領導,依法做好土地徵收徵用、農民搬遷補償等工作,節約集約用地,加強環境保護,確保開發區擴區工作順利推進。
六、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提質提效有關要求,加強指導和服務,促進潁泉經濟開發區持續健康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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