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

2012年7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2〕51號印發《關於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快傳統出版業向數字出版轉型;培育數字出版市場主體和龍頭企業;打造優質數字出版產品;發展數字出版優勢產業;實施數字出版重大項目工程;促進數字出版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完善數字出版公共服務;推進數字出版“走出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2〕51號
  • 成文時期:2012年7月2日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意見
皖政辦〔2012〕5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數字出版產業是朝陽產業、綠色產業,已經成為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出版業發展的主要方向。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落實國家加快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加快推進我省數字出版產業健康發展,培育文化產業新的經濟成長點,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數位化帶動新聞出版業現代化,鼓勵自主創新,研發數字出版核心技術,推動出版傳播技術升級換代,構建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現代新聞出版傳播體系;形成一批發展思路清晰、內容資源充沛、立足自主創新、出版方式多樣、行銷模式成熟、市場競爭力強、產品影響廣泛的數字出版龍頭企業;將優質內容與數位技術緊密結合,打造一批弘揚優秀文化、反映科學進步、體現時代精神、為大眾喜聞樂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出版產品和項目;構建要素完整、結構合理、水平先進、效益良好、多方共贏的數字出版產業發展新格局,打造一批數字出版公共服務平台,組建一批數字出版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使數字出版產業成為我省新聞出版支柱產業。
到“十二五”末,我省數字出版年銷售總收入力爭達到400億元以上,數字出版年出口額達到20億元;力爭在全省形成年產值超百億的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和2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出版龍頭企業,建成1家集書報刊和音像電子出版物於一體的海量數字內容投送平台,形成10家以上各具特色、具有數字出版資質的數字出版骨幹企業,數字出版產業整體規模居中西部地區領先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傳統出版業向數字出版轉型。
推進書報刊出版單位採用新技術改造傳統出版流程,加快數位化步伐;加快傳統出版單位存量資源數位化工作,建立專業內容資源資料庫;積極探索出版資源數字著作權授權解決方案,支持傳統出版單位申辦數字出版相關資質,鼓勵傳統出版單位開展數字出版業務;鼓勵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升級改造,拓展數字出版業務;引導和鼓勵傳統印刷複製企業採用數字與網路技術,改造印刷生產流程和設備,大力發展數字印刷。
(二)培育數字出版市場主體和龍頭企業。
加強數字出版政策扶持和項目引導,最佳化數字出版企業準入退出程式,健全數字出版企業評估體系,制定《安徽數字出版產業發展引導目錄》,鼓勵各類資本投資數字出版產業。對內容資源豐富、具備技術和相關條件的傳統出版單位申請網際網路出著作權給予優先支持;對導向正確、優勢明顯、前景廣闊、業績突出的非公有制數字出版企業予以重點扶持;鼓勵非公有制企業與擁有內容資源優勢的國有出版企業嫁接重組,積極培育新興市場主體;鼓勵傳統出版企業與新媒體企業開展深層次合作,探索新型業務模式和行銷模式,拓展延伸出版產業鏈;支持傳統出版單位按照市場規則設立獨立運營的數字出版企業;加大對安徽出版集團、安徽日報報業集團、安徽新華發行集團等企業的扶持,支持打造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知名品牌和較強競爭力的數字出版龍頭企業;鼓勵國內數字出版龍頭企業入駐安徽,對總部移至安徽或在安徽成立獨立法人子公司的,在登記註冊、開辦運營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支持外商投資數字出版領域的鼓勵、允許類項目及科技研發企業。
(三)打造優質數字出版產品。
鼓勵企業將優質內容與數位技術緊密結合,著力打造以內容生產數位化、管理過程數位化、產品形態數位化和傳播渠道網路化的優質數字出版產品,包括電子圖書、數字報紙、數字期刊、網路原創文學、網路教育出版物、網路地圖、數字音樂、網路動漫、網路遊戲、資料庫出版物、手機出版物等,提高國產數字產品的質量和市場占有率,提升產品附加值,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引導和鼓勵傳統出版龍頭企業建立海量數字內容轉換和加工中心,形成覆蓋網路出版、手機出版、電子書以及各種新興用戶終端的數字出版產品體系,為公眾提供豐富多樣、品質優良、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數字出版產品,提高資源使用率和數字內容轉換、加工的集約化水平。
(四)發展數字出版優勢產業。
鼓勵企業大力發展網路遊戲、網路動漫、電子書、精品學術期刊資料庫等優勢產業,加快發展民族動漫產業,提高國產動漫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大力扶持以手機等移動終端為主要傳播渠道和載體的數字出版產品的開發,實現內容資源“多屏化”套用,提高內容資源的利用率和投資收益率。積極發展民族網路文化產業,鼓勵扶持民族原創網路文化產品的創作和研發,拓展民族網路文化發展的空間。
(五)實施數字出版重大項目工程。
整合出版傳媒企業、技術提供商、渠道運營商、終端製造商資源,積極開展大型綜合性數字內容投送平台、專業數字出版物投送平台、出版物流通信息平台、數字著作權保護平台、大型內容資源資料庫、農家書屋數位化建設工程、電子書包及配套資源數位化工程等重大項目工程建設,打造基於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網、有線電視網和直播衛星網等多網覆蓋、技術先進、傳輸快捷的新型出版內容傳播體系。加快數字出版產業集聚區建設,積極創建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加強土地、稅收、融資等要素支持,加大政策、資金、項目等扶持力度,鼓勵數字出版的內容供應商、技術提供商、渠道運營商、終端製造商進駐基地,培育一批數字出版龍頭企業、骨幹企業,鼓勵支持數字出版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生產。
(六)促進數字出版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
建立健全以政策為先導、投入為保障、企業為主體、市場需求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新聞出版科技創新體系,增強數字出版產業自主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數字出版技術水平。制定《安徽省數字出版產業技術發展指南》,加快推進數字出版與科技融合發展,加快數字出版領域科技推廣和成果轉化,打造數字與新媒體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扶持數字出版企業研發數字著作權保護、出版信息互動識別、無障礙傳輸、語義分析、數字顯示、數字印刷、數字互動、數字教育等核心技術,掌握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主導或參與新制修訂一批數字出版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加快形成體系完整、職責明確、評價科學的數字出版業行政管理體制,促進行政管理部門創新管理方式,推進出版體制改革,探索跨地區、跨行業、跨媒體、跨所有制數字出版產業發展模式,激發產業發展活力。
(七)完善數字出版公共服務。
鼓勵和支持出版單位、數位化公司承擔數字農家書屋、電子書包、全民數字閱讀等數字出版公共服務項目。積極支持農家書屋向數位化方向發展,依託農家書屋的覆蓋體系,加快建設數字農村書屋,定製一批服務農民、農村、農業發展的數位化出版產品。鼓勵引導相關企業積極開展電子書包試點和配套資源數位化工作,逐步在全省推廣。積極適應數字閱讀潮流,大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數字閱讀活動,開展全民閱讀工程指導性網站建設,拓展全民閱讀空間。
(八)推進數字出版“走出去”。
大力推進數字出版產品、著作權、企業和標準“走出去”, 加強對外宣傳、展示、推廣工作,有計畫、分階段培育和擴大國內、國際市場,不斷提高我省企業和文化的競爭力、影響力和傳播力。鼓勵出版企業和社會力量通過合資、合作、參股、控股、收購等方式,在省外、境外設立數字出版機構。鼓勵我省數字出版企業利用新技術和新產品與國內外知名企業開展國際合作,進一步拓展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數字產品的省外和海外市場。鼓勵和支持我省數字出版企業承接數字出版領域國際服務外包業務。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省數字出版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成員由省新聞出版局、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商、稅務、商務、質監、金融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由省新聞出版局牽頭並承擔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數字出版產業發展重大政策和規劃,確定數字出版重大事項,組織重點技術研發和重大項目的實施。
(二)加強項目支撐。
建立健全數字出版項目庫,每年遴選一批數字出版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進入數字出版項目庫,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對於國家數字出版基地以及符合我省文化產業支持範圍的數字出版產業,省文化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給予重點扶持。優先支持數字出版項目進入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數字出版企業身份及數字出版重點項目和重大工程由省數字出版產業發展聯席會議認定,省新聞出版局具體組織調度。
(三)落實扶持政策。
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省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科技攻關計畫、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專項資金等,對數字出版企業和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對成功申報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的地區和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內主持制訂文化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數字出版企業,從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專項資金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數字出版產品優先納入各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已經出台的各項支持數字出版的相關稅費政策,鼓勵各地制定更加優惠的配套政策。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軟體企業及動漫企業的數字出版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相關稅收減免,享受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對數字出版企業開發新技術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費用抵扣和攤銷。
(四)多渠道籌措資金。
不斷完善數字出版投入機制,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強對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建設和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重點支持,各級財政加大對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建設和數字出版重點項目產品的支持。鼓勵數字出版企業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出版基金、國家重點新產品計畫、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並按規定給予政策配套資金。加大對數字出版企業的金融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數字出版企業採取發行債券、上市融資等方式進行融資。依法支持民間資本、社會資本和境外資本進入數字出版領域,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數字出版企業,逐步建立多元投融資體系。
(五)加強行業監管。
依法依規加強數字出版及網路出版信息內容監管,建立部門協調、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探索建立數字出版監管有效方式,全面提升主動監管能力和技術保障水平,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以網際網路和手機媒體為重點,深入清理整治淫穢色情及低俗信息,加強對網路遊戲出版審批把關和網路遊戲動態出版、非法出版的監管,全面淨化網際網路和手機出版環境。加快法制建設,加大數字著作權保護力度,建立數字著作權保護體系,探索數字著作權保護機制,深入開展以打擊數字著作權侵權盜版為重點的專項治理活動,規範市場秩序。
(六)加強隊伍建設。
以“六個一批”拔尖人才工程為龍頭,抓緊培養和引進懂出版、通技術、精策劃、善經營的數字出版複合型高端人才、領軍人物和企業家。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數字出版、網路遊戲、數字新技術、數字新媒體等專業,大力培養數字出版產業鏈急需人才。對數字出版企業的高層技術、管理人員,年薪10萬元以上的,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個人創新創業。
各市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完善配套措施,認真抓好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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