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物價管理的決議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物價管理的決議》在1994.08.30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物價管理的決議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4.08.30
  • 實施時間:1994.08.30
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物價局負責人李昌璧受省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我省物價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今年以來,我省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和十四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步伐,保護了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物價工作在繼續積極推進價格改革的同時,認真組織開展物價大檢查,加強監督管理,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前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突出地表現在物價漲墊居高不下,特別是以食品為主導的消費品價格上漲較猛,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管理,堅決平抑市場物價。為此,特作如下決議:
一、進一步認真加強物價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物價形勢相當嚴峻,控制物價刻不容緩,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務必抓緊抓實。物價是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如果放鬆市場管理,放任物價上漲,必然會加劇通貨膨脹壓力,嚴重影響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一定要把控制物價過快上漲作為今年下半年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抓好,採取有力措施使過高的物價漲幅降下來。
二、認真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物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做好物價管理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務院1994年8月23日發出的關於今年下半年不再出台新的調價措施的通知,關於改革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流通體制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抓好物價監督管理,制定物價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具體措施,按國務院規定向社會公布執行情況,接受民眾監督。要認真執行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監審制度,繼續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嚴禁搭車漲價,越權漲價。堅決打擊欺行霸市、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違法行為,取締各種不合理收費,制止亂收費。以穩定市場、穩定物價、穩定人心。
三、千方百計發展經濟,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平抑市場物價中的主渠道作用。要千方百計力爭糧食生產在大旱之年有個較好的收成,加強糧食收購、調運和市場管理,充分利用儲備和投放手段,平抑糧價。要繼續抓好“菜籃子”工程,組織好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的市場供應,豐富人民生活。國有企業要積極組織貨源,增加有效供給,調節市場供求,不得任意抬價,不得損害民眾利益。
四、我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要支持和督促政府抓好物價管理工作,加快我省物價管理立法步伐。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在近期內聽取和審議政府關於物價工作的報告,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和檢查物價工作,要抓緊做好反暴利、反不正當競爭以及集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以促進和完善我省物價管理的法制建設。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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