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議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議》在1987.06.28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議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7.06.28
  • 實施時間:1987.06.28
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安徽省勞動保護監察暫行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認為一年多來貫徹執行這個條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當前我省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仍很嚴重,傷亡事故上升,特別是重大惡性事故連續發生,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經濟建設造成重大損失。會議指出,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領導上官僚主義,不按章辦事,對事故查處不力,執法不嚴。為了改變這種情況,會議決議如下:
一、要認真學習和宣傳、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大興安嶺特大森林火災事故的決議》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緊急通知》,切實執行《安徽省勞動保護監察暫行條例》。要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堅決反對和糾正嚴重不負責任的官僚主義。一定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在生產建設中堅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雙增雙節”運動和經濟體制改革中切實做好勞動保護工作,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勞動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發生。新聞單位要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
二、省人民政府要迅速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尤其是對一些事故多的地區、行業、企業要重點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發現的隱患要認真加以解決,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搞好勞動保護,加強勞動安全機構和勞動保護監察工作。
三、要嚴肅認真地查處重大責任事故。各地區、各部門發生的一切重大事故,均應及時地按規定如實報告。對已發生尚未處理的幾起重大惡性事故,省人民政府要儘快進行查處,對犯有嚴重官僚主義、玩視職守的領導幹部和事故責任者,必須分別追究行政、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查處,不得姑息寬容。省人民政府對重大事故的查處情況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同時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堅決依法搞好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要切實加強鄉鎮企業的勞動安全管理。省人民政府要認真調查研究,儘快制定規章,把這方面的勞動安全管理工作搞好。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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