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保證行政複議機關客觀、公正地辦理行政複議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行政複議聽證規則
- 實施時間:2017年8月1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
為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保證行政複議機關客觀、公正地辦理行政複議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為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保證行政複議機關客觀、公正地辦理行政複議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1全文第一章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四條之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6.行政複議的主要功能?(1)化解行政爭議;(2)監督依法行政,依法糾正下級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3)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
第十二條 前條規定的程式結束後,主持人可以詢問當事人是否同意現場調解。當事人同意的,主持人進行現場調解。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聽證主持人可以決定中止聽證:(一)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及時到場的;(二)經核實聽證參加人身份有誤,不能當場解決並影響案件審理的;(三)聽證過程中發現需要通知新的...
所謂聽證方式,是指行政複議機關在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時,召集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事實、證據、依據以及程式等進行陳述、舉證、質證和辯論,然後再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方式。按照國務院《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中的規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採取聽證的...
第十條 建立規範性檔案聽證主持人制度。行政機關應明確規範性檔案聽證主持人。出台規範性檔案涉及公眾重大利益、公眾意見有重大分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未舉行聽證會的,政府法制部門不予審查。第十一條 建立規範性檔案“四統一”制度。規範性檔案應當由本級政府法制...
北京市行政複議聽證規則為保證行政複議機關公開、公平、公正地審理行政複議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 內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京政法制發〔2009〕51號檔案印發)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行政...
河北省行政複議聽證程式規定是一份政府檔案,地區河北省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複議聽證程式,進一步提高行政複議辦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行政複議聽證,是指行政複議機關在辦理行政複議...
第七條 被申請人應當按照《行政複議法》規定履行舉證責任,對所提供的證據、依據進行說明。第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決定聽證的,設主持人一名,相關工作人員一至二名,組成審理組,進行聽證。第九條 主持人負責組織和主持行政複議聽證工作,具體履行下列職責:(一)決定聽證會的時間、地點;(二)組織和...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行政複議聽證是指行政複議委員會在辦理行政複議案件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組織行政複議案件的相關當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證據、依據以及程式進行陳述、舉證、質證、辯論的活動。行政複議聽證當事人(以下簡稱“聽證當事人”)包括行政複議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
(一)組織行政複議聽證;(二)根據需要提請召開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會議;(三)提出審查意見;(四)辦理行政複議和解、組織行政複議調解等事項;(五)指導派出機構的行政應訴工作;(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四條 專職行政複議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正直誠實,品行良好;(二)受過法律專業教育;...
第五十條 聽證程式 第五十一條 聽證規則 第五十二條 行政複議委員會 第四節 簡易程式 第五十三條 簡易程式範圍 第五十四條 簡易程式的答辯期限 第五十五條 簡易程式與普通程式的轉換 第五節 行政複議附帶審查 第五十六條 複議機關對規範性檔案的處理 第五十七條 對行政行為依據的審查 第五十八條 規範性檔案或者依據...
《貴州省行政複議聽證規定》在2008.03.20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貴州省行政複議聽證規定》已經2008年2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依法、公開、公正審理行政複議案件,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
(一)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檔案和資料,組織行政複議聽證;(三)通知第三人參加行政複議;(四)主持行政複議調解,審查行政複議和解協定;(五)審查申請行政複議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提出處理建議,擬訂行政複議決定;(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行政...
第四十五條 【行政複議機關的調查取證權】第四十六條 【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取證與例外】第四十七條 【申請人、第三人的查閱權】第三節 普通程式 第四十八條 【行政複議申請的傳送與被申請人的答覆和舉證】第四十九條 【當面審與書面審】第五十條 【行政複議聽證程式】第五十一條 【行政複議聽證規則】第五十二條 【...
《黑龍江省行政複議案件聽證審查規定》業經二○○六年三月十五日省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二○○六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省 長:張左己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全省各級行政複議機關審查行政複議案件進行聽證審查,適用本規定。第三條行政複議機關法制機構...
第五條 聽證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第六條 行政複議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舉行聽證:(一)對具體行政行為認定的事實存在重大爭議;(二)對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理解和適用存在重大爭議;(三)符合《遼寧省行政複議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烏魯木齊市行政複議聽證程式規定》是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2009年公布的規章。烏魯木齊市行政複議聽證程式規定 (2009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複議聽證活動,依法、公開、公正審理行政複議案件,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