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奉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作為主管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綜合管理全市的文化體育事業,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全市的文化體育建設,承擔著全市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指導和開展、文物保護、民間藝術創新、文藝精品創作、文化體育市場的管理與執法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奉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外文名:Fenghua City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 所在省份:浙江省
  • 局長:汪建芳
  • 地址奉化市中山路138號
  • 郵編:315500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機構概況

奉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與奉化市文聯合署辦公,下轄文化市場稽查隊、文化館、圖書館、文物保護管理所、溪口博物館、奉化劇院、奉化電影公司、新華書店、體育中心等9個直屬企事業單位,全市文化系統工作人員181人。全市共有11個鎮(街道)文化站,其中省特級文化站1個、一級文化站4個。省級“東海文化明珠”鎮4個、寧波市級“東海文化明珠”鎮4個。全市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個(溪口蔣氏故居)、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個、奉化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個。全市現有文化娛樂經營單位600餘家,從業人員4000餘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寧波市關於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本市相關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電影網路、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體育事業與產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推進文化體育體制機制改革,促進文化體育事業和產業的發展。
(二)指導、管理全市藝術創作工作,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組織、指導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負責監管財政核撥的藝術創作經費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採購、戲曲基金使用。管理文化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和港澳台文化體育交流與合作
(三)推進全市公共文化體育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體育產品生產;擬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基本建設規劃;指導重點和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全市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布局,負責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體育事業;指導、管理圖書館、文化館、綜合文化體育站事業和基層文化體育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
(六)組織擬定全市文化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培育、發展全市文化體育產業;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負責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公共視聽載體播放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監管;負責對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指導和監管。
(八)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協助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的推薦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負責監管全市出版活動(含網際網路出版及手機書刊、文學);負責全市印刷業、複製業的監管;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
(十)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認定、驗收、審核及非行政許可審核事項的備案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一)指導、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體育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相關係列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管理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文化藝術、電影網路、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協會和文化體育類社會組織的業務活動。
(十三)負責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體育社團和協會,監督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
(十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研究和平衡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管理和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
(十五)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務、業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局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保密、安全、衛生、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建議(提案)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文化藝術、文物博物等事業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局系統事業經費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協調局系統基本建設相關工作。
(二) 政工人事科(人才工作科、監察室)
負責直屬單位黨群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局黨委管理局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文體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紀檢、組織、宣傳、群團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系統人才發展規劃的擬定,做好文化系統人才引進、培養、激勵政策的擬定,指導組織開展全市文體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承辦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 文化藝術科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社會文化、文物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藝術發展規劃及政策;管理指導和實施全市專業文化、民眾文化、文藝創作和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市農村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建設;指導管理文化館、圖書館和綜合文化站事業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全市舞台表演和各藝術門類的創作與生產。負責對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指導和監管。負責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文化體系建設,規範民辦博物館的發展;組織指導文物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實施文物保護和藏品管理的科技與信息化工作;做好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
(四) 體育管理
研究制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定;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和布局,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培育發展體育產業,實施全市《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監督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制定全市訓練競賽計畫,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市綜合運動會和市級以上各項體育比賽;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管理少體校的訓練工作和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組織體育科研和學術交流;負責社會體育業務骨幹、裁判員教練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組織指導各體育協會開展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五) 文體市場管理科(文化產業科)
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新聞出版、體育市場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培育發展文化產業;監督管理全市歌舞娛樂、遊藝娛樂、網咖、有關網路文化經營活動、演出、藝術品等文化市場和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以及體育市場經營活動;指導文化市場、體育市場管理工作及文化體育市場、出版物市場等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負責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公共視聽載體播放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監管;負責監管全市出版活動(含網際網路出版及手機書刊、文學);負責全市印刷業、複製業的監管;負責對全市出版活動承辦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
(六) 行政審批科
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認定、驗收、審核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備案;做好行政許可延續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體育局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科(股)級領導職數7名(含監察室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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