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點:青陽縣
- 職責:新聞出版管理職能
- 組成: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原由縣文化局、縣廣播電視局承擔的文化、廣電管理職能。
(二)增加的職能。
新聞出版管理職能。
原由縣文化局、縣廣播電視局承擔的文化、廣電管理職能。
(二)增加的職能。
新聞出版管理職能。
體育工作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貫徹措施和辦法。編制全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性重點文化項目建設的規劃、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指導、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縣社會文化活動;監督財政核撥的公共文化專項經費使用;
(三)組織指導藝術單位的藝術精品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工作;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和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歸口管理全縣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負責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依法監管文物市場;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搶救和傳承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的相關管理工作;
(五)研究擬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六)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事業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統一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
(七)綜合管理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縣內報紙、期刊進行檢查監督;
(八)研究擬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市場;
(九)綜合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十)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檢查指導城鄉體育訓練工作,組織體育競賽,指導全縣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體育活動,培養、選拔、輸送體育人才;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十三)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活動;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應急管理、政府目標考核、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法制教育和培訓、對外宣傳、統計年報、後勤保障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財務並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全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或協調工作。協助黨組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參與本系統體制改革;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定、教育培訓、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編制推介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做好文化產業基地申報工作;扶持新興文化產業,積極引進文化產業項目,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二)文化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制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大型社會文化活動;開展全縣民眾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文物事業發展的調查研究;指導全縣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村鎮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負責對內、對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負責制定全縣文學藝術(重點是戲劇)創作發展規劃,參與協調組織實施,巨觀指導全縣文藝創作,組織完成各種文藝創作任務;組織搶救、挖掘、整理和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負責專業劇團和民間劇團的藝術指導工作。
(三)廣電管理股
研究和制定全縣廣播電視電影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協助做好全縣廣播電視電影宣傳工作。負責制定廣播電視技術標準,組織評定、申報廣播電視科研成果;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重大技術項目建設。負責審核、報批各類廣播電視台(站)的建立和撤銷;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網路(站)傳播電視節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發行許可證和廣播影視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及管理;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負責電影放映單位批准及變更、終止電影放映單位備案,負責電影業的行政管理;負責轄區內記者站的審核和管理,協助宣傳部門做好新聞管理工作。
(四)新聞出版股(著作權股)
管理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負責擬定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行政項目許可、審批工作;負責監管印刷企業和印刷經營活動;負責管理報社記者站點;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讀核准工作;指導印刷業協會工作;負責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指導著作權登記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涉外著作權工作;負責對著作權保護中介組織的監管。負責動漫、網路遊戲行業管理;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建設;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五)體育管理股
管理全縣體育工作;負責擬定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體育行政項目許可、審批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競賽和民眾體育及業餘訓練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組織參加各級各類體育競賽活動;承擔體育人才的培養、選拔、輸送;指導各行業、各部門開展體育活動。加強對社會辦體育的巨觀管理,組織和協調體育總會各協會活動。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