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一、工作目標和方針
工作目標:在市文化局的領導下,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符合天津市項目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空間,使我市珍貴、瀕危並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並得以傳承和發揚。
指導方針: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則,對我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採取“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工作步驟。正確處理好保護和利用的關係,維護文化遺產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在科學認定的基礎上,採取有效方法,調動各方積極力量,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全社會得到確認、尊重和弘揚。
二、工作職責
(一)認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將普查工作做為基礎性工作來抓,統一部署、有序進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天津市各區縣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條件、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位化多媒體等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資料庫和專業網站。
(二)負責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級、市級、區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審標準,指導文本修改,進行科學的基礎認定。按照上級要求,做好評審準備工作。
(三)加強天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和保存。對普查成果和代表作名錄進行綜合分析,對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研究課題,組織課題申報工作。廣泛吸納有關學術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力量,推動研究成果和現代技術的套用。徵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物、資料,並予以妥善保管。
(四)建立專業化的天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聯絡機制。定期組織專業培訓和工作交流,提高保護單位在成果研究和實物保存方面的專業操作能力。開展資源在地區間的橫向整理,挖掘資源優勢。
(五)調動社會力量、利用各種有效渠道,深入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工作。重點協調好每年非遺日的系列活動,引導社會關注。充分發揮專家與項目傳承人的作用,以講座、論談、專欄、傳習的形式,普及知識、介紹成果、擴大影響。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社會活動,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廣大未成年人進行傳統文化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作用。
(六)完成天津市文化局布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工作,報告工作計畫和實施情況並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