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 隸屬:成都市文化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別稱: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藝術研究院
成立歷史
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全中心(院)的行政工作,負責文秘,內外協調,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綜合治理,網站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全中心(院)的人力資源管理,負責工資、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管理,黨務日常工作,計畫生育工作,工會、青年、職代會組織工作等。
3、 財務部
主要職責:負責中心(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目、資金管理,各類票據管理,工資核發,繳納各類保險,編制財務預決算,填報財務報表,專項經費的申請、劃撥、各類經濟契約及財務資料的管理存檔等。
4、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檔案資料收集整理,非遺資源資料庫的建立和管理。指導項目保護計畫的制定和實施,建立完善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傳承人管理體系,項目傳承體系。
5、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部
主要職責:負責非遺保護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指導和組織全市開展非遺資源、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各類展示、展演、對外交流、宣傳傳播等活動,承擔“非遺節”的日常基礎工作。
6、 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部
主要職責:負責非遺保護工作的理論研究。開展全市非遺資源、代表性項目的研究工作,編輯非遺保護工作刊物,整理出版書籍、聲像資料等研究成果。
7、 展演工作部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中心(院)承擔保護責任的木偶皮影藝術、曲藝、傳統音樂等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展演組織策劃、展演資料的建檔,項目的宣傳推廣,對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8、 木偶皮影劇團(木偶皮影藝術傳習所)
主要職責:負責成都木偶戲、成都皮影戲的保護、傳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檔案及實物資料,復排傳統精典代表性劇目,創作新節目,為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參加各級各類專 業比賽和非遺展演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態傳承機制、培養傳承人。
9、 曲藝團(曲藝傳習所)
主要職責:負責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檔案資料、復排傳統精典代表性曲目,創作新節目,為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專業 比賽和非遺展演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態傳承機制、培養傳承人。
10、 樂團(傳統音樂傳習所)
主要職責:負責成都古琴藝術(蜀派古琴)等傳統音樂類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研究、各展演工作。開展對成都傳統音樂的挖掘、整理,創作符合時代需求的音樂作品,為社會提供公共 文化服務。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和展演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推進傳統音樂的傳承和發 展,培養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