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操作規程》是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於2012年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操作規程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操作規程》是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於2012年發布的規定。
《天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操作規程》是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於2012年發布的規定。基本內容【發文字號】:津人社局發〔2012〕58號【執行時間】:2012年11月2日為規範我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維護用...
工傷鑑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後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
勞動能力鑑定,是法定機構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後,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規定,在評定傷殘等級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傷殘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做出的技術性鑑定結論。 受理範圍 1、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2、因...
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鑑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核實。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鑑定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鑑定。特殊情況下,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
本標準規定了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鑑定原則和分級標準。本標準適用於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時,對其身體器官缺損或功能損失程度的鑑定。總則 2.1 本標準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兩個...
《2014版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套用指南》是2015年3月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梅、魯士海、張晗。內容簡介 為了更好地理解“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並準確掌握和套用新的標準,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委託上海人力...
《關於進一步規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程式和文書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9月22日。檔案原文 各省直統籌單位:為進一步規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程式,統一文書式樣,提高工作效能,推進“鑑定程式規範化、...
第三條 省和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開展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適用本規程。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四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政策規定;參照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工作制度制定本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工作制度;接受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並定期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匯報工作。
(三)協助和參與鑑定業務培訓工作。第十一條 專家諮詢委員會和醫療鑑定庫的鑑定專家履行職責可以獲得適當的報酬。第三章 鑑定程式 第一節 申請和受理 第十二條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按下列規定...
是指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是對職工工傷後勞動能力的鑑定,即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勞動者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進行受傷等級鑑定的標準。劃分 工傷傷殘等級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晉級原則...
《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規程》是為了加強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管理,規範鑑定工作程式,保障傷病職工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職...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規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工傷保險參保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其他主體參與勞動...
第十一條 工傷職工應當根據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求攜帶的其他資料,經工作人員確認身份後依序進入等候區。第十二條 進入等候區的工傷職工應當服從勞動能力鑑定工作人員安排,由工作人員依次引導進入相應檢查室...
《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規程(試行)》是為了貫徹落實《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四川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辦法》,規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程式,由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規程(試行)》自2021年11月1...
第十三條 工傷職工應當根據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及其他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相關資料,經工作人員確認本人身份後依序進入等候區。第十四條 進入等候區的工傷職工應當服從勞動能力鑑定工作人員安排,由工作人員依次引導進入相應檢查室,...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修訂後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五、政策問答 1.什麼是勞動能力鑑定?2.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性質和作用是什麼?3.制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的目的是什麼?4.勞動能力鑑定的種類和...
實行改革滿五年的地區,要在(1996年)底以前做好差別費率調整工作。認真貫徹評殘標準,加強勞動鑑定工作 國家技術監督局已批准並印發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國家標準GB/T16180-1996),於(1996年)10月實施。還沒有組建...
對《廣州市職工傷病勞動能力鑑定辦法》和《廣州市市區出租小客車管理辦法》兩部市政府規章予 以廢止。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職工傷病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
第十一條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接受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複查傷殘狀況。第十二條 縣(市)、區級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