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自2019年4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9年4月1日
- 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自2019年4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自2019年4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檔案內容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鑑定質...
依法組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令第21號)和《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11...
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鑑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核實。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鑑定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規範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中華...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18年11月16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規範勞動能力鑑定費管理工作,明確勞動能力鑑定費支付標準和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
為客觀、公正、規範地開展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山東省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一、勞動能力鑑定範圍 (一)勞動能力鑑定是指由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
工傷鑑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後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
勞動能力鑑定,是法定機構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後,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規定,在評定傷殘等級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傷殘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做出的技術性鑑定結論。 受理範圍 1、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2、因...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
《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政策與實務》是2015年1月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內容簡介 2014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聯合發布了《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十)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工傷預防費用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5號)精神,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通知內容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全市...
殘情定級後發給證件。殘情定級不實行“終身制”,勞動鑑定委員會必須對工傷致殘人員定期進行複查,殘情若有變化,等級應作相應變更。工傷致殘人員若要求進行鑑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隨時給予鑑定 [1]。
《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複印件或工傷鑑定委託書一份;2、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一份(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
自最終勞動能力鑑定報告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查鑑定。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九條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第六條用人單位、工傷康復協定機構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組織和配合工傷職工進行工傷康復。第二章康復對象和康復期的確認 第七條工傷職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入康復對象範圍:(一)職工被依法認定為工傷,傷情相對穩定尚未進行勞動能力鑒...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1996年,國家發布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T16180-1996),標準共分10級。後2006年,再次發布《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
關於印發《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勞社〔2006〕15號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為加強和規範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山東省貫徹試行辦法》,我廳制定了《山東省工傷...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十)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工傷預防費用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按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工傷職工在本市範圍內住院治療工傷的一伙食...
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營市工傷保險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現將《東營市工傷保險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東營市工傷保險辦法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貫徹〈工傷...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1)附 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88)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2004年11月5日)(103)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職業病目錄》的通知(2002年4月18日...
《工傷認定辦法》是為了規範工傷的認定程式,依法進行工傷的認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經2003年9月18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3年9月23日發布,自2004...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