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
  • 文號:津政發〔2015〕4號
  • 發文機關:天津市人民政府
津政發〔2015〕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2014年,我市被確定為第二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4〕24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三部門《關於確定第二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衛體改發〔2014〕21號)精神,為做好我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經驗,發揮示範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深化改革原則,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按照建立政府公立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能、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實現基本醫療保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醫療服務體系總體目標,堅持醫藥、醫療、醫保“三醫”聯動,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相應調整醫務、醫護、醫療等收費標準,建立堅持醫院公益性質、提高醫療服務水平、保障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根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性質、醫療費用結構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試點區縣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改革方案,並積極穩妥加以推進。
二、實行藥品集中採購,保證藥品統一供應
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不斷完善採購方法,堅持質量優先、保障供應和價格合理的原則,依託市藥品集中採購平台進行採購。區別藥品不同情況,細化分類採購,合理降低藥價,保障低價藥、短缺藥品的供應,按照規定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發揮市藥品集中採購平台的作用,採集全國各地最低中標價格,對全市中標價格實行周期性動態調整,以季度為周期,將價格調整為全國最低。醫療機構可按照帶量採購、量價掛鈎原則,發揮招采合一、批量採購優勢,依託市藥品集中採購平台與供貨企業議定價格。凡議定價格低於全市中標價格,則全市醫療機構按照議定價格採購;高於全市中標價格的,則按照全市中標價格執行。
對重點藥品實施動態監管,將有回扣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企業黑名單,並納入我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加強對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的監控,嚴格控制門診和住院患者平均費用,嚴格控制醫師處方許可權。對接受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業務代表回扣的醫務人員與醫療機構,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三、取消醫院藥品加成,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取消以藥補醫,改革補償機制。將公立醫院運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變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落實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所有藥品(含中成藥、中藥配方顆粒,中藥飲片暫不執行)實行零差率銷售。調整完善診斷、治療、護理、檢驗、檢查等醫療價格政策,調整醫療服務收費結構。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團購優勢和監管作用。
四、調整醫療收費標準,建立完善醫療價格調整機制
建立醫院申請、專家評審、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的醫療價格調整機制。以固定資產折舊保值為定價原則,調整確定一類價格(限制價格),降低部分大型設備檢查項目收費標準,適度提高床位費收費標準;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定價原則,調整確定二類價格(標準價格),提高護理費、治療費、診查費收費標準;以提高醫療技術水平為定價原則,調整確定三類價格(基準價格),提高手術費、麻醉費、搶救費收費標準。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公立醫院監管,加強醫療技術和醫療行為管理。
五、確定醫改補償方案,分類組織推動改革
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原則,制定醫療服務價格補償方案。凡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收費價格補償率達到均衡的醫院,按照確定的補償標準組織推動改革。凡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收費價格補償率未達到均衡的醫院,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增加醫療服務收費調整項目,組織推動改革。對承擔重大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立專科醫院,按照確定的補償標準,補償率仍達不到均衡的,增加財政預算撥款,組織推動改革。
六、實行總額預算管理,完善醫療保險制度
實行醫療保險支付總額預算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的預算草案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編制,經市人力社保部門審查、市財政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其與醫療服務機構簽訂的服務協定,根據各類服務機構醫療費用發生特點和付費方式,制定基金撥付計畫並按月撥付。逐步提高政府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並適當提高居民個人繳費標準。鼓勵醫療機構使用國產藥品和國產高值醫用耗材,完善醫療保險報銷相關政策。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就醫報銷範圍擴大到開展公立醫院改革的二級醫院。
七、落實政府投入政策,禁止醫院負債經營
落實我市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要求的各項經費投入政策,包括基本建設投資,大型設備購置經費,離退休人員經費,人才培養和重點學科建設經費,承擔公共衛生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等公共服務補償經費,信息化建設經費,以及人員分流安置經費,保證財政資金及時到位。
試點公立醫院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對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負總責,對公立醫院發生的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等與醫院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債務進行清理核實,鎖定實際債務,到2016年底解決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債務問題。
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以及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制定我市區域衛生規劃與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明確公立醫院的基本職能,最佳化布局結構,嚴格控制床位規模和建設標準,平衡區域醫療資源配置。
八、完善分級診療模式,建立雙向轉診制度
在部分二、三級醫院建立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對口支援合作關係,搭建雙向轉診平台,形成雙向互動的工作機制。發揮醫保政策的引導作用,實行分級差別支付政策,鼓勵參保人員分級診療。充分發揮公立醫院的龍頭紐帶作用,加強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加強區縣公立醫院對鄉鎮衛生院的支持指導。
九、構建分工協作的服務體系,滿足不同醫療服務需求
大力提升公立醫院的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提高技術服務水平,開展便民惠民服務,不斷最佳化醫療服務流程,改善患者就醫環境和就醫體驗。合理配置醫療資源,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構建不同形式的醫療聯合體。在統一質量控制標準的前提下,實行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探索設定專門的醫學影像、病理學診斷和醫學檢驗醫療機構。 十、加強醫院科學治理,提高醫院管理水平
加強醫院財務核算管理,結合實施新的醫院會計和財務制度,研發財務軟體和成本核算軟體。嚴格賬戶審批制度,規範和加強各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強化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監管,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腐敗。
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嚴格行業管理,開展公立醫院的評審評價和績效考核工作,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職能,引導醫院從粗放管理轉變為科學化、信息化、人性化的精細管理,促進醫院建立內控機制,推動醫院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和安全,真正提升醫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務能力。
改革醫院內部薪酬分配方式。科室和醫務人員的收入不得與藥品和檢查等醫療收入掛鈎,建立以醫療服務數量和質量、技術難度、患者滿意度、成本控制等為核心的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新機制。
十一、加快信息化建設,促進衛生資源共享
構建完善的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動態更新的標準化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資料庫,強化信息技術標準套用和數據安全管理,逐步實現居民健康信息和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套用系統業務協同,促進醫療衛生、醫保和藥品管理等系統對接、信息共享,強化對醫療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和醫療服務質量監管,推動建立綜合監督、科學決策、精細服務的新模式。
加強健康醫療信息惠民工作,方便居民預約診療、分時段就診、診間付費、即時結算,以及醫療機構共享檢驗檢查結果。推動遠程醫療系統和檢驗檢查影像會診中心建設,促進優質資源共享。
十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鼓勵採取遷建、整合、轉型等多種途徑將部分二級醫院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等機構。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出資新建、參與改制等多種形式投資醫療機構,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探索公立醫院利用人才、技術、管理等優質資源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新的醫療機構。對經營不善的公立醫院可採取託管、公辦民營等形式進行改革。允許境外投資者通過新設或併購的方式設立外資獨資醫院。形成有序競爭、錯位發展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滿足多層次醫療衛生需求。
本市非政府辦的企(事)業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參照上述意見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9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