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亮點
公益性位居首位
名為“公立醫院”,實則是“營利”醫院———近20多年來,我國的公立醫院日益為“名不副實”而尷尬。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將致力於改變這一狀況。昨日公布的指導意見,第一條便是“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
取消藥品加成收入
指導意見,對飽受詬病的以藥養醫機制“開刀”。意見提出,改革
以藥補醫機制,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
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指導意見指出,對公立醫院因取消
藥品加成政策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採取增設
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
非公醫院一視同仁
指導意見規定,非公立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在區域衛生規劃和
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中,要給非公立醫院留出足夠空間。
公立醫院統一管理
針對公立
醫院管理多頭現象,指導意見提出,我國將實行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和全行業監管。
引保險解決醫患糾紛
指導意見
指導思想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
管辦分開、
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努力讓民眾看好病。
總體目標 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為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奠定基礎。
實施步驟 2009年,根據國辦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作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國家選出16個有代表性的城市,作為國家聯繫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2010年開始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主要內容
1.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最佳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
2.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積極探索
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3.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4.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
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
5.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合理調整醫藥價格,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
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
7.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
9.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試點城市
●東部地區(6個)
遼寧省鞍山市 上海市
江蘇省鎮江市 福建省廈門市
山東省濰坊市 廣東省深圳市
●中部地區(6個)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 安徽省蕪湖市
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
●西部地區(4個)
貴州省遵義市
青海省西寧市
2014年5月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了《關於確定第二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了天津市等17個城市為第二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
一、東部地區
天津市
浙江省紹興市
浙江省寧波市
福建省三明市
廣東省珠海市
二、中部地區
河北省唐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
吉林省長春市
江西省新余市
海南省三亞市
三、西部地區
重慶市
四川省南充市
甘肅省慶陽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
2015年5月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了《關於確定第三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了遼寧省本溪市等66個城市為第三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
一、東部地區(24個)
遼寧省本溪市
江蘇省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泰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溫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
山東省威海市、東營市
廣東省東莞市
二、中部地區(24個)
河北省邯鄲市
山西省運城市
吉林省延邊州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銅陵市、安慶市、黃山市、滁州市、阜陽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 池州市、宣城市
江西省鷹潭市
河南省焦作市、濮陽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沙市
海南省儋州市
三、西部地區(18個)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海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廣元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玉溪市
陝西省延安市
甘肅省白銀市
青海省海東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果洛州、玉樹州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
第四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名單
一、東部地區(16個)
遼寧省錦州市、盤錦市
浙江省湖州市、嘉興市、舟山市、金華市、衢州市、台州市、麗水市
山東省青島市、濟南市、濱州市
廣東省中山市、惠州市、江門市、肇慶市
二、中部地區(35個)
河北省張家口市、邢台市、滄州市、衡水市
山西省晉中市、長治市、陽泉市
吉林省通化市、松原市
黑龍江省伊春市、雙鴨山市、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
江西省九江市、上饒市、萍鄉市、景德鎮市、宜春市
河南省漯河市、三門峽市、鶴壁市
湖北省襄陽市
湖南省湘潭市、岳陽市、衡陽市、益陽市、常德市、邵陽市、婁底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
海南省海口市
三、西部地區(49個)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包頭市、興安盟、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防城港市、百色市
四川省成都市、自貢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
貴州省安順市、銅仁市、黔南州、黔東南州、六盤水市
雲南省紅河州、普洱市、曲靖市、大理州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陝西省西安市、安康市、鹹陽市、銅川市、商洛市、漢中市、渭南市、榆林市
甘肅省酒泉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固原市、石嘴山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
覆蓋擴大
2014年4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聯合印發《
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根據要求,2014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覆蓋50%以上的縣(市)增加到1011個,覆蓋5億人口,2015年全面推開。
《意見》提出,每個縣(市)要辦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