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確定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第二批試點縣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2014年4月1日發布的通知。
國衛體改發〔2014〕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財政(務)廳(局)、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3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衛體改發〔2014〕12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2014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覆蓋50%以上的縣(市),2015年全面推開。各地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申報工作。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務院醫改辦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具有較好改革基礎、有一定的代表性等遴選原則,兼顧各省份基於遴選原則對試點縣推薦優先次序的排序,確定了700個試點縣(附屬檔案1)。現將試點縣名單印發你們,並就試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認識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縣級公立醫院是縣域內的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和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的龍頭。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是解決民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的必然要求,是鞏固基層醫改成效的關鍵支撐,也能夠為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積累經驗並奠定基礎。各試點地區要緊密圍繞《意見》的要求統籌推進綜合改革,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縣級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不斷提高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二、試點縣及所在地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明確目標,建立推進改革試點的領導體制,落實工作人員,健全工作機制,統籌組織試點工作。各級醫改領導小組應當切實加強對試點的指導和支持。衛生計生(衛生)、財政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協調推進工作。
三、各地要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儘快對試點縣級公立醫院的基本情況、經濟運行、服務提供等開展摸底調查和測算,積累基線數據。要針對當前縣級醫院面臨的突出問題進行調研,廣泛聽取醫務人員和人民民眾的意見建議,努力細化、實化政策措施,制訂好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分解改革任務,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強化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加強對相關部門人員和試點醫院院長的培訓,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推進改革的管理能力。及時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在試點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取得的重大進展和重要經驗,請及時向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報告。要加強對改革試點的督查考核,對於未按要求開展綜合改革的試點縣,將取消試點縣資格,並相應扣回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加強新聞宣傳工作,爭取廣大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請各試點縣抓緊制訂試點實施方案,由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審核後組織實施,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為加強中央和地方的溝通聯繫,各試點縣所在省匯總試點縣聯絡人信息,並與省級有關部門試點工作負責人及聯絡人信息(附屬檔案2)一併於4月15日前報送國家衛生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