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歷史,發展現狀,
政策歷史
“以藥補醫”的政策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國家財力不足、對公立醫院補助有限的情況下制定的。這項政策在歷史上對於保障公立醫院的運行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從2014年的情況看,產生了一些新的問題,由於監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財政投入嚴重不足,公立醫院收取藥品加成這一“以藥補醫”做法,助長了醫院趨利傾向,導致公立醫療機構的運行和發展嚴重依賴藥品收入,開大處方、多用藥、用貴藥現象的發生,加重了人民民眾看病就醫的費用負擔。 |
發展現狀
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取消“以藥補醫” 全國衛生工作會於2012年1月5日在北京召開,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十二五”醫改需要 突破八個關鍵問題,取消“以藥補醫”是其中之一。此外,要使醫患關係在“十二五”期間有根本好轉。陳竺表示,為了衛生隊伍的長遠建設,這個機制早晚要改。 他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充分發揮醫保補償作用,穩步推進價格改革,爭取“十二五”期間在全系統穩妥有序地革除以藥補醫弊端。2011年300個試點縣先行推開,力爭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十二五”期間要突破的關鍵問題還包括全面推進支付制度改革、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全面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全面推進藥品集中採購等。 浙江公立醫院藥品以進價銷售 上調醫療服務價格 浙江所有公立醫院自2014年4月1日起,全面實施藥品零差率,同時上調部分醫療服務價格。一升一降,意味著浙江公立醫院從此將徹底切斷存在多年的“以藥補醫”的生存模式,進一步向公益性方向努力。 中國公立醫院的收入來源長期以來由賣藥獲得的差價收入、醫療服務價格的收入以及財政補貼三部分組成。對浙江的省級公立醫院而言,藥品收入一般占到醫院總收入的40%左右。“實施藥品零差率意味著從此以後,醫院通過浙江省藥品招標平台採購的每一顆藥,進價是多少,配給患者還是多少,醫院不再從中賺取一分錢的差價。”浙江省衛生計生委主任楊敬介紹。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張平說,調整是為了更好地體現醫護人員醫療服務的技術含量和勞務付出。他介紹,為確保改革的平穩過渡,此次調整的部分均由醫保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