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4年6月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14〕1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2年以來,我省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持續深化我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衛體改發〔2014〕1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和政府主導方向,把維護民眾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更加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和治理體系與能力建設,更加注重治本與治標、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的統一。全面深化管理體制、補償機制、價格機制、藥品採購、人事編制、收入分配、醫保制度、監管機制等改革,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不斷提高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使90%左右的患者在縣域內就診。
二、合理配置縣級公立醫院資源
(一)明確功能定位。縣級公立醫院是縣域內的醫療衛生服務中心、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的龍頭和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紐帶,是政府向縣域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載體。承擔縣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危急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難病症的初診、轉診,適宜醫療技術推廣套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技術指導,以及部分公共衛生服務、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等工作。
(二)制定發展規劃。縣級政府依據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按照“盤活存量、控制增量、最佳化結構、動態管理”的原則,以現有醫療資源為基礎,結合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民眾醫療服務需求,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含非公立醫院),重點辦好1-3所縣級公立醫院,並明確相應的規模和編制。按照“填平補齊”原則,繼續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建設,每個縣(區)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在標準化建設過程中,要重點完善縣域急救服務體系和發熱門診、產科、兒科、精神衛生科、重病監護、血液透析、新生兒和康復等專科建設。嚴禁超規模、超標準建設,嚴禁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保障機制
縣級公立醫院補償主要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償兩個渠道構成,補償水平要充分體現醫院的公益性質,同時保證醫院正常運行。醫院要加強核算,控制醫療成本,提高服務效率。
(一)合理核定編制。縣級政府依據區域衛生規劃和居民醫療服務需求,按照縣域戶籍人口每千人3.0張病床、床位和人員編制1∶1.5的比例,核定縣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總量,明確縣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的床位和人員編制比例。探索實行編製備案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10萬人口以下的縣適當增加床位數,保證縣域內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標準。
(二)建立科學投入補償機制。縣級政府將縣級公立醫院離退休人員從醫院剝離,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管理,離退休費用由財政承擔。以2011年底藥品銷售額為基數,對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等多方共擔,政府投入由省、市、縣級財政按比例分擔。縣級政府按照新核定的醫院編制數量,將縣級綜合醫院人員基本工資70%以上和縣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基本工資100%納入財政預算;對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公共服務等費用予以保障;對已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由政府回購。對2011年底前形成的醫院歷史債務統一打包剝離,由縣級政府3年內償還完畢,省、市政府給予適當財力支持。到期未還清的,由省財政在轉移支付中扣減償還。
(三)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綜合考慮取消藥品加成、醫保支付能力、民眾就醫負擔、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醫院實際運轉等因素,在2012年價格改革的基礎上,以市為單位制訂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實施方案,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價格調整與完善醫保支付政策相互銜接。
(四)完善醫保支付制度。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縣級公立醫院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進總額預付、按病種、按人頭付費等付費方式改革。嚴格臨床路徑管理,科學合理確定付費標準。城鎮醫保與合療經辦機構要建立向醫院預撥周轉金制度,保證醫院正常運轉。
四、健全規範高效的運行機制
(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立縣級公立醫院理事會,成員包括政府辦醫主體代表、醫院職工代表、服務對象代表和醫療專家。理事會負責審定醫院發展規劃和財務預決算,決定重大業務並修訂醫院章程,選聘與考核院長,監督醫院運行等。理事長人選由組織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大力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建立院長任職資格管理制度,明確院長、副院長任用條件,院長由理事會公開選拔聘任,副院長由院長提名,理事會聘任。院長、副院長實行任期制和目標責任制。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縣級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二)落實院長負責制。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經營管理權。院長全面負責醫院運行管理,院內建立科學民主的議事決策程式,重大決策、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中層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項要民主審議,報理事會審批。強化院長任期目標管理,制定激勵、約束和問責辦法,逐步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適應的運行管理機制。嚴禁將院長收入與醫院的經濟收入直接掛鈎。加強院長管理能力培訓,逐步推進院長職業化。
(三)改革人事制度。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最佳化人員結構,
醫師、
護士、
藥師和技術人員等專業技術人員不低於編制總量的85%,護士不少於每病床0.4人。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定崗不定人,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結合實際妥善安置未聘人員。縣級公立醫院要按照國家規定為醫務人員辦理
社會保險和
住房公積金。改革醫務人員職稱評定政策,對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醫務人員不再受編制崗位數量限制,實行評聘分開,逐步使縣級公立醫院高、中、初級職稱比例達到1∶2∶2。嚴格執行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農村服務1年的規定。
(四)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提高醫院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全面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縣級政府依據2013年度縣級公立醫院在崗人員數量和年人均績效工資水平,合理確定醫院績效工資總量,並進行動態調整。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原則上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不低於績效工資總量的60%,具體分配方式和辦法由醫院自行制定,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提交醫院理事會審定後實施。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合理拉開薪酬差距,分配重點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傾斜,醫務人員收入差距控制在3-5倍,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同工同酬。醫院收支結餘的30%可用於提高醫務人員待遇,確保醫務人員收入逐年有所增加。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的藥品、檢查、治療等收入掛鈎。
(五)建立績效評價機制。以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為中心,制定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辦法,將醫院的公益性質、醫療費用控制、醫院管理和運行效率以及社會評價等作為主要量化考核指標,考核結果作為院長聘用的重要依據,並與醫保支付、財政補助、工資水平等掛鈎,向社會公開。把醫務人員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技術難度、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作為重要指標,建立以社會效益、工作效率為核心的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五、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一)改革藥品集中採購辦法。完善藥品“三統一”管理辦法,縣級公立醫院使用的藥品,依託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原則,採取“招采合一、量價掛鈎、雙信封制”的辦法集中招標採購。採取招標定點生產企業的方式,確保臨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物供應。縣級公立醫院和高值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必須通過省級集中採購平台開展網上交易,推進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採購。
(二)保障藥品供應。強化藥品配送管理,規範流通秩序,確保藥品供應及時足額。省級確定藥品配送企業資質,縣級公立醫院自主選擇配送企業,數量不超過5家。加強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嚴格採購付款制度,加強貨款支付情況監督。建立藥品採購供應信息系統,逐步完善低價、短缺藥品的供應保障機制。建立醫療單位藥品供應質量可追溯體系,對藥品採購、配送、使用情況實行網上監控,確保用藥安全。
(三)建立市場清退制度。加強藥品集中採購及配送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採購中提供虛假證明檔案,蓄意抬高價格或惡意壓低價格,中標後拒不簽訂契約,供應質量不達標藥品,未按契約規定及時配送供貨,向採購機構、縣級公立醫院和個人進行賄賂或變相賄賂的藥品生產、配送企業及其法人代表,一律記錄在案並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在一定期限內不允許參與全省藥品招標採購或配送。
六、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一)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全面落實為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定向招聘、定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類本科生政策,完善縣級公立醫院在職研究生定向培養制度,逐步使縣級公立醫院本科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比例達到30%以上。鼓勵縣級政府制定優惠政策,引進高中級技術人才、學科帶頭人到縣級公立醫院長期工作。實施縣級公立醫院骨幹醫師培訓計畫。各市利用3-5年時間,對縣級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進行輪訓。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到2020年新進入縣級公立醫院的醫生必須經過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培訓經費由省、市政府按1∶1的比例分擔。
(二)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深入推進醫療服務縣鎮一體化改革,鄉鎮衛生院人員由縣級公立醫院統一管理、調配使用,鄉鎮衛生院新錄用人員實行縣招鎮用。推薦縣級醫院業務骨幹參加鄉鎮衛生院院長或副院長選聘,鄉鎮衛生院開展業務所需設備可由縣級公立醫院靈活調劑使用。全面落實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公立醫院制度。鼓勵三級醫院託管縣級公立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協作幫扶機制,託管形式和辦法由縣級政府與三級醫院協商確定。鼓勵各地探索醫療集團、醫療聯合體等有效形式,提高縣級公立醫院技術和管理水平。
(三)加快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制定分級診療標準和辦法,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的就醫制度。縣級公立醫院要為基層轉診患者提供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便利。完善醫保分級報銷制度,拉開同一病種在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間的報銷比例,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完善縣外轉診和備案制度,力爭2015年底使90%左右的患者在縣域內就診。
(四)推進信息化建設。圍繞“百姓一張卡、政府一張屏”的建設目標,加快省市縣信息平台建設,整合縣級醫藥衛生信息資源,逐步實現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計畫生育、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加快縣級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推進遠程醫療服務,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五)引入外部競爭機制。制定社會辦醫政策,放寬社會資本辦醫準入範圍,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形成與縣級公立醫院相互競爭、共同發展格局,促進縣級公立醫院加強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制定醫生多點執業實施細則,允許公立醫院醫生到非公立醫療機構執業。
七、強化服務監管
(一)嚴格行業管理。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強對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質量安全、費用控制、財務運行等監管,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做好醫療費用增長情況的監測與控制,加大對高額醫療費用、抗菌藥物、貴重藥品以及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等回溯檢查力度,及時查處不合理用藥、用材和檢查檢驗等行為。加強醫療行風建設,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
(二)強化內部管理。健全醫院內部決策執行、運行管理和風險預警制度。完善以安全、質量和效率為中心的管理制度,加強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責任制度。嚴格執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實行總會計師制。建立健全醫院財務審計和院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實施院務公開,推進民主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完善用藥管理、處方審核制度,促進合理用藥。加強臨床路徑和診療規範管理,加大對異常、高額醫療費用的預警和分析。強化問責制,嚴肅查處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瀆職行為。
(三)促進醫患關係和諧。推進醫院信息公開,定期公開財務狀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評價。探索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全面、客觀地評價醫療質量、服務態度、行風建設等。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積極發展醫療責任保險和醫療意外保險,探索建立醫療風險共擔機制。依法維護正常的醫療服務秩序,嚴厲打擊傷害醫務人員和“醫鬧”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
八、加強組織實施
(一)落實各級領導責任。當前醫改進入攻堅期,市縣政府對落實醫改任務負有重要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同級醫改領導小組組長,推動醫改工作。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是當前醫改的重點和難點,要以縣為單位儘快制訂實施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和時限要求,落實牽頭部門和進度安排。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地在體制機制方面大膽探索實踐,進一步釋放改革能動性和創造性。省市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協作,進一步簡政放權,為改革創造良好條件。
(二)推進縣域綜合改革試點。在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同時,各設區市選擇1個基礎條件較好的縣作為試點,從綜合監管、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支撐六個方面全方位推進改革,探索發展新模式,加快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建成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提前實現國家2020年醫改目標,引領全省醫改向縱深發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設區市政府要對改革工作全程監管,落實相應責任,建立督促檢查、考核和問責機制,把改革實施情況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省醫改辦制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改革進展和效果的督導評估,做到按月通報、按季考核、全年評估,考核結果與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掛鈎,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四)加強醫改宣傳。各地要加強信息交流溝通,及時宣傳改革進展和成效,解答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營造良好氛圍和輿論環境。要開展對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幹部的政策培訓,加強政策解讀。深入細緻做好醫務人員的宣傳動員,充分發揮其改革主力軍作用。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