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前身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

現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洪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
  • 現任領導:王洪海 
決議決定,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決議決定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工作機構更名的決定
(2024年1月16日天津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天津市機構改革方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天津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更名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負責為市人大常委會、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履行職責做好服務工作。
二、負責為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做好服務工作。
三、負責為審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預算草案及其調整方案以及執行情況的報告、市本級決算草案和關於決算草案的說明等做好服務工作。
四、負責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財政經濟方面的立法建議,組織和參與起草財政經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開展立法調研。
五、負責為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地方性法規案做好服務工作。
六、負責為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財政經濟方面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決定重大事項,開展視察等,做好準備和組織服務工作。
七、負責健全完善預算審查監督網路系統。
八、圍繞市人大常委會、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工作重點,就財政經濟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民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
九、負責為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代表議案做好組織服務工作,辦理財政經濟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組織市人大財政經濟代表專業組代表閉會期間開展活動。
十、負責承辦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修改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十一、負責聯繫市相關部門,加強同全國人大相應專門委員會、本市各區人大常委會及相關工作部門的聯繫,做好與外省區市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的交流。
十二、承辦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下設四個處:綜合處、國有資產監督處、預算審查監督處、計畫審查監督處

現任領導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洪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玉星、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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