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供銷合作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現公布2017年天水市供銷合作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度本單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健全組織機構。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因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我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一名兼職人員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確保重要信息不漏報、不遲報、不誤報。
(二)明確工作制度。堅持“嚴格依法、全面真實、注重實效、及時便民”的政府信息公開原則,根據不同時期我社工作的重點,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信息審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和科學化。
(三)拓展公開渠道。我社充分利用、發揮現有平台作用,提供優質社會服務。改版升級了單位網站,提高信息發布數量,同時還與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公眾媒體取得聯繫,大力宣傳深化供銷改革、市供銷社“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等重要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按照《條例》的規定,堅持依法公開、及時準確、注重實效、高效便民的原則,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更新。
2017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405條,主要通過單位入口網站、政務信息互動平台公布。網站發布政策解讀信息6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四、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複議。全年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和申訴。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較上年有進步,與《條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由於單位自身產生的信息不多,公開信息的數量有限。二是創新不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載體仍較為單一。三是信息系統管理缺乏專門技術人才,目前沒有專職的專業技術人才。
下一步,我社將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充實規範公開事項和內容,把政務公開工作真正落實在行動上,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加強對我社網站的日常管理與維護,明確工作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擴大信息公開範圍。二是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三是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幹部考核的內容,積極鼓勵幹部職工多寫信息,寫出高質量信息,切實抓緊抓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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