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審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和統計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天政辦電〔2018〕5號)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天水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報告。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堅持將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與市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相銜接,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與省審計廳的要求相一致。對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民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凡不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不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都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主動向社會公開,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我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這箇中心,緊緊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創新審計理念,完善審計機制,堅持把審計工作自覺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審慎區分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探索實踐與以權謀私,堅持一手抓揭露重大違紀違法問題、一手抓揭示體制機制問題,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強審計權力運行的透明度。重點公開了審計機關推動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民生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風險防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等方面的新實踐、新發展。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做好輿論引導,推動問題整改、規範完善制度。2017年,全年印發《審計公告》10期、《審計報告》69份、《審計要情》25份,《天水市審計發展公報》1期,《審計信息》535篇(次),在《天水日報》專版發布2017年市審計局10個方面的重點工作和“十二五”政府投資審計取得的新成效。有22篇審計報告和審計要情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有289篇(次)審計信息、理論文章被國家、省、市報刊媒體採用,有力地宣傳了審計工作,擴大了審計影響,展示了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營造了文明和諧的審計工作環境,為推動審計工作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2017年,我局緊緊圍繞“更好地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進一步增強公開的主動性。一是公開審計部門的基本情況。包括機構名稱、機構設定、工作職能、辦公地點、聯繫電話(含投訴電話)、領導姓名及分工。二是公開與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工作制度,項目安排、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紀律、幹部提拔任用情況等。三是公開重要審計事項結果。主要是對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財政預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重點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民生項目審計結果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四是公開民眾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五是公開民眾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包括審計工作中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民生項目投資績效以及影響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關鍵問題。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根據《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轉發網站信息內容審核發布有關工作的通知》(天政辦密電〔2017〕6號)要求,由於我局網站未經審批於2017年8月關閉,因此我局採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審計要情、審計信息、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發展公報等形式及時全面公開審計情況和結果,同時,充分利用各類報紙雜誌、政府網站對外發布審計情況,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一是通過市政府信息互動平台公開審計的法定職責和辦事程式,審計機關的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及職責、重大決策等內容。二是公開審計廉政紀律和監督辦法,審計人員在審計單位時書面公開審計內容、審計紀律和廉政規定,發放《審計組執行審計紀律情況反饋表》,接受社會監督。三是聘請民主黨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特邀審計員,虛心接受社會各界對審計機關的監督。四是審計結果書面報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及分管領導,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還要報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一步擴大審計結果公開範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建立了與財政、稅務、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的整改聯動機制,有效提升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效果,樹立了有為有位有威的審計監督形象。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沒有收到公眾提出的與審計相關政務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沒有產生依申請提供政務公開工作的支出。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審計政務公開的知情權、獲取權和監督權,我局制訂了嚴格的監督措施。明確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我局沒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或者認為我局有違反相關規章制度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複議、訴訟和申訴。截至2017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複議、訴訟和申訴。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雖然採取了切實可行的措施,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以後的工作中不斷完善並加以改進。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及時;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及渠道還需要繼續加以改進和完善。
(二)具體的改進措施。建設誠信政府,實行陽光行政,必須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識。一是廣泛宣傳、提高認識。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引導,提高審計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該公開的必須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按規定及時報送公開信息,及時進行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和監督檢查工作。三是加強培訓學習,全局廣大幹部要深刻領會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升審計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四是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滿足社會各個方面的需要,繼續充實完善《審計要情》《審計結果公告》及審計信息的公開內容,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五是嚴格審計信息公開紀律,規範審計信息公開行為。所有要公開的審計信息內容必須經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簽發後方可進行公開,確保公開內容及時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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