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外貿發展基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
- 目的:為有效地發揮外貿發展基金的作用
- 適用於: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有進出口經營權
- 地點:大連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有進出口經營權或有創匯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及有關部門。第三條 外貿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既要體現擴大出口的政策導向和扶持外向型企業的發展戰略,又要考慮投入產出的比例和實際效果,保證外貿發展...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外貿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是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8月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中文名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外貿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 地區 大連市 發布單位 大連市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2014 ...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於最佳化對外貿易結構、促進對外投資合作、改善外經貿公共服務等的專項資金。第三條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突出重點、科學論證、公平公正、規範有效的原則,並符合...
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管委會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大開管發199823號)同時廢止。
國務院關於設立中央對外貿易發展基金有關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6年02月20日發布,自1996年02月2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外經貿部、財政部:外經貿部《關於呈請批覆〈對外貿易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問題的請示》([1995]外經貿計財...
為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我市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和導向作用,切實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大連市發布了《大連市中小企業創業發展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穩定外需的政策措施,支持擔保機構擴大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緩解中小外貿企業融資難問題,我們制定了《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擔保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民航發展基金由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原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併而成。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民航發展基金屬於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繳中央國庫,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專款專用。
第一條 為促進我省外經貿業務發展,做好外貿穩定增長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做好保持外貿穩定增長有關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財企[2009]126號)及國家和省有關制度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
《大連市節能減排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由科技政策服務中心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大連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大政發〔2011〕74號),推動我市節能減排工作和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決定設立大連市節能減排資金(...
深圳市外貿出口調節基金管理辦法,是進一步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增強特區外貿企業活力,加強對外貿出口調節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1-29 【...
《青島市農業發展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一部山東省青島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89年01月0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1508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9-01-01 【生效日期】1989-01-01 【...
第一條 為加強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引導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省優勢產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引導資金是省政府為促進我省高新技術產業和優勢產業發展,每年...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指中央財政安排用於支持我省開展外經貿各項業務活動的專項資金,業務活動內容主要包括:最佳化對外貿易結構、促進對外投資合作、改善外經貿公共服務等。第三條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突出...
《南京市城市住房保障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地方法規,發布施行是2005-07-28。基本參數 【檔案來源】南京市 南京市城市住房保障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寧政發〔2005〕148號)發布對象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現...
其中:基金管理按照《貴州省商務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九條 支持標準 (一)競爭性分配: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發區、外貿基地等單位結合自身建設實際需要,提出資金使用方案,參與項目資金分配競爭。對通過競爭並同意立項備案...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有關規定,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1月29日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財綜〔2011〕115號印發。《辦法》分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