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會議議事規則

大連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會議議事規則,2000年3月2日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會議通過,2000年3月21日大連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主任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會議議事規則
  • 通過時間:2000年3月2日
  • 秘書長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
  • 主要任務:學習有關檔案和傳達有關會議精神
詳細內容
一、秘書長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根據工作需要,經秘書長決定,常委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和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負責人可以列席會議。
二、秘書長會議由秘書長召集並主持。會議議題和時間由秘書長確定。秘書長可以委託副秘書長主持會議。
三、秘書長會議的主要任務:
l、學習有關檔案和傳達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提出常委會會議、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召開時間和議題的建議,以及重要活動安排方案;
3、研究提交主任會議、常委會會議、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討論或審議的重要文稿;
4、研究落實主任會議、常委會會議、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重要活動的準備工作和會議交辦有關事項的辦理工作;
5、研究提交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和交辦的重要工作:
6、根據工作需要聽取辦公廳、工作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匯報,協調常委會機關的工作安排和任務的落實:
7、研究處理常委會機關重要日常工作和其他需要由秘書長會議決定或辦理的事項。
四、秘書長會議通過的檔案,由秘書長或者秘書長委託副秘書長簽發。
五、秘書長會議應作會議記錄,必要時可以編寫會議紀要,印發常委會機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
六、秘書長會議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廳負責通知。
七、本規則自秘書長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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