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該通知由大荔縣教育局發布。檔案號:荔教發[2016] 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6年1月15日
文首,通知內容,

文首

各中國小、幼稚園:
現將《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陝教明電〔2016〕2號)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加強對學生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督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督導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效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和傳播,確保廣大師生身體健康。
2016年1月15日
陝教明電〔2016〕2號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衛生計生委

通知內容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衛生計生局,楊凌示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韓城市、神木縣、府谷縣教育局、衛生計生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省疾控中心:
近期,我省個別中、國小發生流感樣病例聚集性疫情,嚴重影響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身體健康。當前氣候乾燥無雨,加之關中地區霧霾持續存在,重污染天氣區域Ⅱ級預警已經啟動,目前正處於進入流感的高發季節,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為進一步做好學校、托幼機構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的擴散和傳播,保護廣大師生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人員集中,接觸密切,社會關注度高。一旦發生傳染病,極易傳播和流行,造成極大社會影響。各級教育、衛生計生部門要清醒認識當前學校傳染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高度重視學校、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要把呼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納入重要工作內容。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好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作用,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加強督導檢查,狠抓措施落實,共同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落實防控措施
各地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防治管理機制。實行屬地化管理和領導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教育、衛生計生部門要定期組織轄區內學校和托幼機構衛生防病工作負責人開展衛生防病業務培訓,落實傳染病防控各項措施。各級學校、托幼機構負責人要切實做好學生晨午檢和學生缺課原因追查工作,一旦發現有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要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進行報告。學校應依照當地衛生疾控部門的會商建議,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採取局部停課措施。各級疾控機構要堅持每日審核和分析疫情報告情況,主動加強預警預測工作,特別要加強對學校、托幼機構及流動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監測與報告工作,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苗頭,要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採取果斷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貫徹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及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做好發熱門診工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在醫療機構傳播。各級綜合監督機構要督促指導學校、托幼機構完善洗手設施,強化消毒措施,落實晨午檢制度、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接種證查驗等,確保各項學校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三、開展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識
各市、縣教育、衛生計生部門要組織轄區內疾控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期開展健康教育活動,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將宣傳活動覆蓋到轄區內所有學校及托幼機構。各學校、托幼機構要通過校園廣播、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班會、家長會、講座等形式將傳染防治知識教給每位學生,尤其是民辦幼稚園的教室、食堂、宿舍等兒童集聚場所,要經常開窗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和清潔衛生,提高學生的健康飲食和健康行為養成,增強學生自我保健意識。
四、加強督導檢查,落實責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協作機制,定期開展聯合專項督導檢查,通報情況,研究措施,協同行動,督促落實。各級教育、衛生計生部門要聯合開展對學校、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督導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省教育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將適時對重點學校進行抽查,並對落實傳染病防控措施不力、推卸責任、玩忽職守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造成學校傳染病流行或蔓延等重大後果的,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衛生計生委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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