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衛生局大荔縣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由大荔縣衛生局、大荔縣教育局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衛生局大荔縣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類型: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各中國小校、托幼機構:
春季是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麻疹、風疹等傳染病高發季節。學校和托幼機構人員密集,易感人群多,易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為有效控制傳染性疾病在校內流行和傳播,維護好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廣大學生(幼兒)的健康成長,現就做好春季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春季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
各中國小校、托幼機構及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要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進一步強化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預案,抓緊抓好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形式多樣,積極開展傳染病預防宣傳教育工作
各中國小校、托幼機構應充分利用晨會、班會、講座、黑板報、廣播、電視、網路等途徑,開展一次春季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呼吸道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應充分利用《告學生家長的信》向家長宣傳預防傳染病的相關知識,並要求家長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現子女身體健康狀況有異常時,應及時帶孩子到醫療機構就診。縣疾控中心、衛生院要加強對學校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控措施的指導工作。
三、加強疫情監測和報告,科學及時有效處置疫情
各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堅持校長和園長是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傳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嚴格執行預防接種證查驗、每日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二是加強與家長的溝通,避免帶病上課,發現在同一宿舍、同一班級和有共同用餐飲水史的,當天有3例或者連續三日內有多個學生(5人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學校應在24小時內報告當地衛生院和教育局;三是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發生聚集性病例要及時報告,同時積極採取環境消毒、健康教育等措施,必要時,依法停課、停托。
縣疾控中心要堅持每日審核和分析疫情,加強預測預警,一旦發現聚集性病例,要立即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病原學檢測等防控工作,同時及時報告疫情。縣疾控中心、衛生院和各學校、托幼機構要加強溝通,準確掌握校園內傳染病疫情及患病學生病情轉歸情況。
四、採取有效措施,開展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
各中國小校、托幼機構要對學校(幼稚園)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認真研究,結合本單位實際和春季傳染病流行特點,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部署,提出相應的工作要求:一是要集中力量做好學校環境衛生維護工作,重點對教室、圖書館、食堂、宿舍、廁所等場所進行清掃和清理,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防止傳染病病源的滋生;二是要採取措施,確保學生學習和生活場所的通風與換氣,寄宿生被褥要勤換洗,有太陽時要在陽光下曝曬或提醒學生家長及時更換;三是患有傳染病的學生治癒後由醫療機構出具證明方可到校;四是已經發現疫情的學校,依法進行停課,並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對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進行消毒,改進環境衛生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措施。
五、積極應對,做好人員、物資的準備工作
各醫療機構要針對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實際需要,做好人員、檢測試劑、消毒藥械、防護用品和治療藥品等物資的準備工作,確保一旦發生疫情,人員和物資能夠迅速到位,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立即展開。各中國小校、托幼機構及各醫療機構,必須高度重視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制訂措施計畫,落實專人實施。縣衛生局、教育局將安排人員進行督查,對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予以通報。
大荔縣衛生局大荔縣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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