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轉發進一步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取締中國小各類“重點班”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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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背景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轉發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堅決取締
中國小各類“重點班”的緊急通知
各中心國小、國中、高中:
現將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堅決取締中國小各類“重點班”的緊急通知》(陝教基辦〔2008〕7號)轉發給你們,希各校按照檔案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抓好落實,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辦學行為。縣局要求全縣公辦學校一律取消“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堅決糾正擅自違規收費的做法。對存在問題不能及時糾正的將嚴肅處理。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檔案
陝教基辦(2008)7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
堅決取締中國小各類“重點班”的緊急通知

檔案全文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本學期開學以來,接連有民眾來電來函反映,我省一些中國小校為了片面追求升學率,巧立名目,違規舉辦“火箭班”、“實驗班”、“特色班”等重點班,這種現象嚴重的違背了教育規律,違反了國家和省上關於實施素質教育的有關規定,個別學校的違規行為已經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引起學生、家長和社會的普遍關注和強烈不滿。為了進一步規範全省中國小辦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和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堅決取締中國小校各類重點班的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教育部關於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以及《陝西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建設興辦節約型學校>的通知》(陝教基辦〔2006〕18號)、《陝西省教育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陝教基〔2006〕4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明確辦學思想,端正辦學態度,規範辦學行為,切實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對學生均衡編班,堅決取締重點班或以教學實驗名義設立的重點班等,確因教育教學改革需要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的,必須經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式和原則審批,並嚴格控制其數量和規模;普通高中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的,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不得在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外加收費用。原則上不得舉辦學科實驗班。堅決糾正公辦中國小擅自舉辦實驗班、特長班以及違規收費的做法。
三、各市、區(縣)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中國小辦學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今後,對違反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和本通知精神的,要及時予以糾正;不能及時糾正的,將取消其學校各項評優、表彰、獎勵以及省級標準化高中和示範高中評估的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和主管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四、各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分析本地基礎教育辦學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本地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本通知的要求,並及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告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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