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轉發關於規範中小學生到校時間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
現將省教育廳《關於規範中小學生到校時間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陝教基〔2009〕2號)轉發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
縣教育局要求,各鄉校認真貫徹中、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大荔縣教育局荔教發(2006)13號檔案中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春夏季早上學到校時間不得早於7:00,秋冬季不得早於7:30。
各鄉校要繼續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教育。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樹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要繼續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合作,加大學校周邊上放學時段的巡邏力度,嚴防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陝西省教育廳檔案
陝教基〔2009〕2號
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規範中小學生到校時間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2009年2月10日清晨,西安市長安區斗門街辦陶瓷廠門口發生較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一輛大貨車將4名中學生撞死後逃逸。案件發生後,袁純清省長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小學生上課時間(到校時間)不宜過早,為健康和安全計,應有一個科學的安排”。省教育廳楊希文廳長高度重視,立即指示“袁純清省長要求科學安排中國小上課時間,請基礎教育處儘快提出意見,抓好落實,另要就此舉一反三,切實抓好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根據領導批示要求,為了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安全教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教育局:一要按照省廳“各地中小學生上學時間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確定”的規定,認真研究﹑科學安排並進一步明確當地學生到校時間,嚴禁擅自提前或延長學生到(在)校時間。二要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安全教育,尤其是加強對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教育。組織教師做好交通安全巡查和護送工作。三要與有關各方密切配合,切實抓好校車和中國小交通工具的管理,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四要加大檢查力度,各市﹑縣教育局對轄區內所有中國小校學生到(在)校時間及安全教育情況立即進行大檢查,對個別學校安全教育不到位或規定執行不力的,責成其立即糾正,堅決杜絕學生安全事故特別是交通傷亡事故,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省教育廳將就此項工作進行重點抽查。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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