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
現將省教育廳《關於規範中小學生到校時間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陝教基〔2009〕2號)轉發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
縣教育局要求,各鄉校認真貫徹中、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大荔縣教育局荔教發(2006)13號檔案中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春夏季早上學到校時間不得早於7:00,秋冬季不得早於7:30。
各鄉校要繼續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教育。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樹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要繼續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合作,加大學校周邊上放學時段的巡邏力度,嚴防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陝西省教育廳檔案
陝教基〔2009〕2號
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規範中小學生到校時間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2009年2月10日清晨,西安市長安區斗門街辦陶瓷廠門口發生較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一輛大貨車將4名中學生撞死後逃逸。案件發生後,袁純清省長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小學生上課時間(到校時間)不宜過早,為健康和安全計,應有一個科學的安排”。省教育廳楊希文廳長高度重視,立即指示“袁純清省長要求科學安排中國小上課時間,請基礎教育處儘快提出意見,抓好落實,另要就此舉一反三,切實抓好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根據領導批示要求,為了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安全教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教育局:一要按照省廳“各地中小學生上學時間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確定”的規定,認真研究﹑科學安排並進一步明確當地學生到校時間,嚴禁擅自提前或延長學生到(在)校時間。二要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安全教育,尤其是加強對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教育。組織教師做好交通安全巡查和護送工作。三要與有關各方密切配合,切實抓好校車和中國小交通工具的管理,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四要加大檢查力度,各市﹑縣教育局對轄區內所有中國小校學生到(在)校時間及安全教育情況立即進行大檢查,對個別學校安全教育不到位或規定執行不力的,責成其立即糾正,堅決杜絕學生安全事故特別是交通傷亡事故,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省教育廳將就此項工作進行重點抽查。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