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準入國民待遇與負面清單管理法制研究

外商投資準入國民待遇與負面清單管理法制研究

《外商投資準入國民待遇與負面清單管理法制研究》是2021年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外商投資準入國民待遇與負面清單管理法制研究
  • 作者:王海峰
  • 類別:司法實務
  • 出版社: 上海三聯書店
  • 出版時間:2021年8月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4267495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國家之間相互給予準入前國民待遇是實現更大程度經濟一體化意願的表現,但沒有一個國家同意給予無條件的準入前國民待遇。為了平衡外資保護與東道國主權之間關係,締約國一般以協定附屬檔案的形式,在負面清單中列舉與協定義務相左的各項不符措施,對準入前國民待遇等協定條款進行保留。列入負面清單的不符措施的性質、水平和部門分布體現了締約國在外資準入方面的實際限制程度和靈活性方面的偏好。根據國際經驗,負面清單分為現有不符措施和未來不符措施兩類清單,其中對現有不符措施又可施加“停止”或“迴轉”機制的約束。
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已經成為中國當前激發市場活力、改善政府與市場關係、推進改革進程的重要著力點。隨著自貿區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逐漸發展與成熟,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逐漸由自貿區向全國其他地區擴散,由外商投資向全部市場主體發展。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將是我國進行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它將為解決現階段我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準入門檻過高、競爭公平性不足、管理程式複雜、市場運行透明度低等核心問題開闢一條創新路徑。現階段,自貿區負面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這三份負面清單各司其職,非自貿區各政府部門需做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的規則銜接工作。
與此同時,我們健全完善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適應的制度環境,主要包括:1.完善市場主體制度與產權法律制度;2.制定並完善我國產業經濟法,確立產業逐步自由化制度;3.進一步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4.全面構建負面清單管理的透明度機制;5.完善負面清單管理的“安全閥”機制。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外資準入國民待遇的國際法制及發展趨勢
一、 國際投資立法的投資自由化的產生與發展
(一) “碎片化”國際投資立法的協調與整合
(二) 投資自由化的產生與發展
(三) 投資自由化規制的具體內涵與晚近發展
(四) 國際投資限制措施仍將長期存在並不斷演化
二、 “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是已開發國家追求投資自由
化的產物
(一) 《美國雙邊投資條約範本》: 美國對外投資談判的
藍本
(二) NAFTA: 國民待遇與全面禁止履行要求相結合,
“負面清單 一般例外”
(三) MAI草案: 少數例外 停止、迴轉條款
三、 區域一體化協定成為追求高標準投資準入規則的推手
四、 中國的自貿試驗區是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規則的試驗田
第二章 外資準入國民待遇與負面清單的內涵與特徵
一、 國際投資待遇標準
(一) 外資內涵的擴大
(二) 直接規範國民待遇適用領域,限制東道國國民待
遇例外情形
(三) 國民待遇的階段全覆蓋
二、 國民待遇標準是條約義務而非國際習慣法
(一) 準入前(準入階段)國民待遇與準入後(運營階段)
國民待遇
(二) 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
三、 不符措施的規則要點
四、 對現有不符措施的兩種約束機制:“停止”“迴轉”機制
五、 對未來不符措施的規制: 可增加新的不符措施
第三章 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與國際經驗
一、 負面清單管理與透明度制度
(一) 美國BIT範本中透明度規則的演進
(二) 美國經驗
二、 FTA或BIT中的負面清單實行國別差異
三、 優勢產業的適度保護與劣勢產業的謹慎開放相結合
四、 國內“安全閥”機制
(一) 美國經驗
(二) 日本經驗
五、 事中事後監管機制
(一) 美國經驗
(二) 日本經驗
六、 開發中國家的經驗
(一) 印度尼西亞經驗
(二) 菲律賓經驗
第四章 我國外資準入國民待遇與負面清單管理的制度與實踐
一、 國際實踐與存在問題
(一) 國民待遇方面: 拒絕接受準入前國民待遇條款
(二) 負面清單管理方面: 經驗不足導致敗訴
二、 我國實施外資準入國民待遇的國內實踐
三、 負面清單管理的國內實踐: 從外資到內資、從試點
到全國
(一)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二) 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三) 自貿區負面清單
(四) 金融業負面清單
四、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配套制度
(一) 清單外的備案管理制度
(二) 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導向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
第五章 我國外資準入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建議
一、 國際層面制度建設的建議
(一) 多邊貿易體制下,堅持以正面清單為模式的準入
前國民待遇標準
(二) 區域貿易體制下,警惕投資自由化導致的貿易轉移
效應
(三) 雙邊協定中,基於對等與互惠原則,可以採納以
負面清單為模式的準入前國民待遇標準,體現不
符措施的國別機制
(四) 中美BIT談判中國負面清單的建議
二、 國內負面清單完善的建議
(一) 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二) 外資準入標準還需要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宗旨
(三) 協調現階段的三份負面清單
(四) 進一步最佳化自貿區負面清單
(五) 進一步完善金融領域的負面清單
(六) 完善負面清單管理的“安全閥”機制
第六章 健全完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制度環境
一、 完善市場主體制度與產權法律制度
二、 制定並完善我國產業立法,確立產業逐步自由化制度
三、 進一步探索事中事後監管制度
(一) 轉變監管理念
(二) 最佳化負面清單內限制類項目審批
(三) 健全外資企業備案管理制度
(四) 完善信息公示共享制度
(五) 統一信用分類管理制度
(六) 完善外資企業信息報告制度
(七) 監管協作
(八) 上海可研究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
四、 完善行政管理機制
(一) 細化清單項目
(二) 制定行政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點情況
五、 完善法定機構的立法
(一) 法定機構的概念與特徵
(二) 法定機構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三) 我國關於法定機構的立法現狀
(四) 完善我國關於法定機構的立法
六、 全面構建負面清單管理的透明度機制
(一) 上海自貿區的立法及實踐
(二) 《外商投資法》的出台
(三) 完善透明度機制的建議
主要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王海峰,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訪問學者,上海市浦江人才。中國貿促會聯合國貿法會觀察員專家團投資人與國家間爭議解決的改革組成員;浦東新區人民政府、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法律顧問;上海仲裁協會副會長;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等國內外多家機構仲裁員;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等;同濟大學發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世界貿易組織評論》《國際經貿治理評論》雜誌編委等。
在《法商研究》《法學》《國際貿易》《哈佛亞洲季刊》等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中英文論文近百篇,專著及合著數十部,主持或參與國家哲社、教育部、上海市哲社、上海市政府決策諮詢重點課題等多項,完成上海市人大、上海市政協、上海市高級法院、上海市商務委、上海市法學會等部門委託課題多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