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拉委廳發〔2017〕11號)精神,設立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即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建制,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將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訪工作職責整合劃轉至墨竹工卡縣信訪局。
(二)增加指導、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的職責。
(三)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督促檢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加強政府金融工作方面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會議和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及工作報告。
(二)負責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三)研究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示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對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提出處理建議,報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
(五)根據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綜合協調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工作,為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與支持。
(七)督促檢查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八)組織、指導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並承辦答覆工作。
(九)協助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負責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電子政務的組織、協調、規劃、執行、業務指導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負責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協助處理各部門、各鄉(鎮)向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負責墨竹工卡縣地方志和年鑑的編纂。
(十三)負責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與縣委、縣人大、駐軍和武警部隊的工作聯繫。
(十四)負責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的涉外事項及新聞發布工作。
(十五)負責本縣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縣政府領導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十六)承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和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13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7名(縣長1名,副縣長6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

其他事項

將原下屬事業單位墨竹工卡縣編譯室,更名為墨竹工卡縣藏語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編譯局),並調整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

附則

(一)本規定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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