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拉委廳發〔2017〕11號)精神,設立墨竹工卡縣統計局,掛墨竹工卡縣社會經濟調查隊的牌子,即墨竹工卡縣統計局(墨竹工卡縣社會經濟調查隊),正科級建制,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將社會經濟調查職責劃入墨竹工卡縣統計局(墨竹工卡縣社會經濟調查隊)。
(二)加強對鄉(鎮)基層、縣(中)直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統計發展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調查工作,確保統計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調查制度,核算縣、鄉(鎮)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和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數據。
(四)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和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定期發布相關統計信息,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
(七)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負責管理全縣統計系統各項調查活動。
(八)承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墨竹工卡縣統計局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墨竹工卡縣社會經濟調查隊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墨竹工卡縣社會經濟調查隊業務上由上級統計局指導,人財物由墨竹工卡縣統一管理。
附則
(一)本規定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墨竹工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