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縣教育局

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拉委廳發〔2017〕11號)精神,設立墨竹工卡縣教育局,掛墨竹工卡縣體育局牌子,即墨竹工卡縣教育局(墨竹工卡縣體育局),正科級建制,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拉薩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牧區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牧區、艱苦地區、薄弱學校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德育工作和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教育和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及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參與試驗與普及社區教育。
(三)組織和指導普及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鞏固提高工作。
(四)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科研和辦學水平評估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師分配、繼續教育和培訓,負責全縣學校教師資格證書辦理,組織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
(六)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黨建、理論宣傳與德育、國防教育、工青婦和老幹部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相關人員出國(境)政審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國語和規範漢字推廣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漢語、藏語的“雙語”教學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及管理辦法,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的預算安排及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十)承擔墨竹工卡縣招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內地西藏國中班(校)招生錄取和相關協調工作。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民眾體育、青少年體育和競技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統一規劃全縣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
(十三)負責體育隊伍建設。審核縣級體育最高紀錄和申報破拉薩市體育紀錄。負責民眾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負責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對全縣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縣域內體育彩票銷售點的監督管理。負責開發體育產業市場。
(十四)負責學前教育類民辦機構的審批;負責培訓民眾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職責。
(十五)承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和拉薩市教育局、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墨竹工卡縣教育局(墨竹工卡縣體育局)核定行政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其他事項

(一)關於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職責分工。墨竹工卡縣教育局(墨竹工卡縣體育局)負責校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墨竹工卡縣公安局、墨竹工卡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墨竹工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墨竹工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負責校園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二)組建墨竹工卡縣南京實驗國小,不在保留墨竹工卡縣完全國小和墨竹工卡縣嘎則完全國小;組建墨竹工卡縣扎雪鄉中心國小,不在保留墨竹工卡縣扎雪鄉完全國小和墨竹工卡縣扎雪鄉格老窩中心國小。將墨竹工卡縣日多鄉完全國小更名為墨竹工卡縣日多鄉中心國小;將墨竹工卡縣扎西崗鄉中心國小更名為墨竹工卡縣扎西崗鄉南京希望國小。其他所屬事業單位暫不調整。

附則

(一)本規定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墨竹工卡縣教育局(墨竹工卡縣體育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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