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拉委廳發〔2017〕11號)精神,設立墨竹工卡縣司法局,正科級建制,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附則,
職責調整
(一)加強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職責。
(二)加強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工作,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務。
(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勞教人員的銜接管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六)實施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負責管理鄉(鎮)司法所,並指導各鄉(鎮)基層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和人民調解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各鄉(鎮)基層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七)承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墨竹工卡縣司法局核定政法專項編制為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附則
(一)本規定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墨竹工卡縣司法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