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境外金融機構的管理,保障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 發布文號:中國人民銀行令第1號
- 發布日期:1990-04-13
- 生效日期:1990-04-13
- 失效日期:2011年1月8日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為了加強境外金融機構的管理,保障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境外金融機構的管理,保障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廢止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的規定,1990年3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4...
本辦法所稱的投資入股比例是指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占中資金融機構的實收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的比例。第三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資金融機構,包括外國金融機構和在中國境內註冊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註冊並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或行業協會認可的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註冊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包括:總行在...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和第(四)項所稱“外國資本”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註冊機構繳付的資本...
本辦法所稱境外經紀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依法設立、具有所在國(地區)期貨監管機構認可的可以接受交易者資金和交易指令並以自己名義為交易者進行期貨交易資質的金融機構。本辦法所稱境內特定品種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促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9月8日,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文,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將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納入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債券...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是指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境內非居民除外,以下簡稱“投資者”)委託以投資者的資金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的經營活動。第三條 ...
第一條為規範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是指境內機構或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委託人)將合法所有的資金...
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規定 (徵求意見稿)第一條【依據】 為規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以下簡稱境內發債)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概念...
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條:“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可以在中國境內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原則制定。”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一條:“境外金融機構可以入股外資保險公司,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
境外受託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依法設立,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條件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本辦法所稱託管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條件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擔任託管人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中外...
第一條 為配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便利境內機構以人民幣開展境外直接投資,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政策性銀行作為銀行也要遵循銀行經營管理的一般規律,《辦法》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激勵約束等方面的明確提出了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規則基本一致的要求。三是突出問題導向。辦法有針對性地對進出口銀行經營管理的薄弱環節提出監管...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 匯發【2009】30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為貫徹落實“走出去”發展戰略,促進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
第三章 境外投資顧問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顧問(以下簡稱投資顧問)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根據契約為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提供證券買賣建議或投資組合管理等服務並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機構。第十四條 境內機構投資者可以...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或地區,是指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或經濟體。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國別風險暴露,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因境外業務形成的所有表內外風險暴露,包括境外貸款、存放同業、存放境外中央銀行、買入返售、拆放同業、境外有價...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徵求意見通知 中國證監會關於就《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有序引入優質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期貨公司,...
第三十三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當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細則規定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對該機構和相關人員予以處罰。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保險資金投資境外以人民幣計價發行的金融產品,境內以人民幣或者外幣計價發行,以境外金融...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法人(以下簡稱“投資主體”)以新建、併購、參股、增資和注資等方式進行的境外投資項目,以及投資主體以提供融資或擔保等方式通過其境外企業或機構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境外...
同一跨國公司未開立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的,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收入範圍還包括規定額度內從境外借入的外債資金或者收回的對外放款本息。跨國公司向境記憶體款性金融機構借入的外匯貸款不得進入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用於償還外債、對外放款等除外)。
境外機構為非經營性機構的,不得以其自身名義直接對外籌集資金。境外企業將其所籌資金調入境內給境內機構使用,或者境外非經營性機構以其境內投資機構的名義對外籌資的,境內機構應當按照《境內機構發行外幣債券管理辦法》、《境內機構借用國際...
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本《辦法》和服務指南的要求,向證監會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在本《辦法》徵求意見過程中,歐洲及亞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機構已向我會了解、徵詢有關公司設立和股權變更...
(二)境外的非同業存款;(三)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存款;(四)華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的存款;(五)外商投資企業存款;(六)外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對非外商投資企業貸款的轉存款;(七)經批准的其他存款。第二十三條 ...
第七條 合格投資者進行境外投資的,應委託境內具有相關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作為境內託管人(以下簡稱託管人)負責資產託管業務。第八條 合格投資者應憑國家外匯管理局投資額度批准檔案,在託管人處開立境內託管賬戶。合格投資者...
現將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資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繳存管理辦法》及《委託註冊會計師對外資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管理辦法》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報告總行。
第二十條 境外企業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經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章程規定的相關權力機構審議通過的年度預算方案,加強成本費用管理,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第二十一條 境外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嚴格執行重大決策、契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