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民兵工作資料,為保障業務工作和戰備執勤需要,基層武裝部和民兵營(連)部建立的基本資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民兵工作資料
- 定義:為保障業務工作和戰備執勤需要,基層武裝部和民兵營(連)部建立的基本資料
基層民兵工作資料,為保障業務工作和戰備執勤需要,基層武裝部和民兵營(連)部建立的基本資料。
基層民兵工作資料,為保障業務工作和戰備執勤需要,基層武裝部和民兵營(連)部建立的基本資料。包括6冊5表1圖1卡1案。6冊,即民兵幹部花名冊、基幹民兵花名冊、民兵應急分隊花名冊、退伍軍人花名冊、現役軍人花名冊、獲獎單位〈個...
第二十四條 民兵組織應當建立健全和落實幹部例會、政治教育、武器保養、治安執勤、以勞養武等制度,加強工作檔案管理、資料建設,做到完整、準確、系統、規範。第二十五條 民兵組織應當堅持每年1次的整頓制度。整頓的內容包括:宣傳教育、出入轉隊、調配幹部、工作總結、清點裝備、健全制度、集結點驗等項工作。第四章 政治...
《上海市實施細則》是上海市人民政府1991年11月30日發布的細則。(1991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全市民兵工作,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民兵工作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民兵工作實行地方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雙重領導的制度。全...
江蘇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於2001年12月27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民兵、預備役工作,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民兵工作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
民兵幹部由所在單位和人民武裝部門共同管理。第十二條 民兵組織每年按規定內容整頓一次。民兵基層組織應當制定工作制度和活動制度,並抓好落實。基層人民武裝部每季度應召開一次民兵幹部例會,每年對基幹民兵進行一至二次點驗或召開基幹民兵大會。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三條 民兵政治工作應當學習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經驗...
民兵創先活動,基層開展的創造民兵先進單位、民兵先進個人的民眾性活動。民兵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評比的方法:先進民兵、預備役連(排), 由鄉(鎮)、廠(礦)黨委、管理委員會和人武部提名通過,報上級黨委、人民政府和武裝部批准;先進民兵班和個人,由村(車間)提名,報鄉(鎮)、廠(礦)黨委、管理委員會和人武...
《陝西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陝西省實際制定的條例。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民兵、預備役工作,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條例》等法律...
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鄉(鎮)、街道、企業事業單位的人民武裝部,是國防體制的組成部分,是民兵、預備役基層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區域、本單位的民兵、預備役工作。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民兵、預備役工作的領導,統籌安排民兵、預備役工作,組織、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民兵、預備...
第八條 對在民兵預備役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軍事機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戰備執勤和軍事訓練中受傷、致殘、犧牲的民兵、預備役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優待和撫恤。第二章基層人民武裝部和專職人民武裝幹部 第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是國防體制的組成部分。鄉(鎮)、街道應當設立人民...
不設立人民武裝部的單位,應確定一個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的民兵工作。基層人民武裝部是同級黨委的軍事部,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軍事機關的雙重領導,負責本區域、本單位的民兵工作。基層人民武裝部體制的變動,須逐級報請省政府和省軍區批准,任何單位不準擅自撤銷或合併。第五條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民兵工作作為一項...
第四條 省軍區在上級軍事機關和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主管全省民兵、預備役工作。 軍分區、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兼同級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在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兵、預備役工作。 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的人民武裝部是國防體制的組成部分,在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
第十六條 基層民兵組織、預備役部(分)隊應當會同其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對基幹民兵、預備役部隊人員的政治審查、考察和思想政治工作。第十七條 民兵、預備役部隊軍事訓練,由軍事機關逐級下達任務,在訓練基地集中進行。民兵、預備役人員必須依法參加軍事訓練,所在單位應當按要求組織或者承擔訓練任務。因遭受嚴重...
民兵幹部由政治思想好、身體健康、年紀較輕、有一定文化知識、軍事素質好、熱愛民兵工作的人員擔任。民兵幹部一般從退役軍人中選拔。第三章 政治教育 第十二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和預備役部隊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民兵、預備役人員所在單位,做好民兵、預備役人員入隊前的政治審查及平時考察工作,加強政治教育及政治思想工作...
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政治教育,採取集中教育與其他教育方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第十八條 基層民兵、預備役組織應當會同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民兵、預備役人員進行入隊前的政治審查及平時的政治考察,確保其政治可靠。第十九條 軍事機關應當會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以民兵幹部為骨幹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開展民兵、預備...
(三)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和戰備執勤;(四)動員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戰支前、參與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五)按許可權考察、任免、管理專職人民武裝幹部、預備役軍官;(六)按照要求管理民兵組織、預備役部隊的武器裝備;(七)領導基層人民武裝部開展民兵、預備役工作;(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
(五)其他適合做人民武裝工作的人員。第十四條 基層單位符合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條件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可兼任本單位人民武裝部第一部長。第十五條 企業事業單位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參加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聘。第四章 組織建設 第十六條 組建民兵組織除按照《民兵工作條例》規定的編組...
楊基層 楊基層,本科學歷,1998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平等鎮武裝部部長。負責武裝、民兵工作,分管教育、衛生、食品藥品安全、工會、體育、民房消防、森林防火、村寨防火改造、應急救援等工作。
第四章民兵政治工作、軍事訓練 第十六條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對擬編入基幹民兵的人員進行入隊前的政治審查和現實表現的考察,保證其政治合格。第十七條基幹民兵的政治教育採取集中教育與其他方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集中教育每年不少於四次;其他民兵的政治教育結合民兵組織整頓、預備役登記、徵兵和重大節日...
《湖北省民兵預備役建設若干規定》在1994.11.18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兵、預備役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民兵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民兵、預備役工作,應貫徹服從國家經濟建設大局,適應...
(三)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訓練期間的一伙食補助、誤工補貼、往返差旅費和購置訓練教材、器材;(四)訂購民兵、預備役人員政治教育和開展工作所需的書刊、資料;(五)民兵武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庫(室)維修;(六)預備役軍官、士兵和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技術人員的統計,兵役登記工作;(七)開展國防動員工作;...
民兵裝備倉庫 民兵裝備倉庫是儲備、收發、轉運民兵裝備物資的基地,主要有省軍區、軍分區、縣(市)民兵裝備倉庫和基層武器庫(室)等。倉庫管理是民兵後方勤務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好庫存裝備物資對保障民兵戰備、執勤、訓練任務的完成具有重要意義。
(三)建立保管員工作日誌、警衛人員工作日誌、倉庫工作日誌制度。第四章 民兵武器存放保管 第十九條 民兵武器彈藥的存放、保管:(一)民兵武器彈藥集中存放縣民兵裝備倉庫,由縣人武部負責保管,經省軍區批准的基層民兵武器庫(室),可存放少量民兵武器彈藥;(二)經省軍區批准的基層民兵武器庫(室),可存放...
他在剛擔任鄉武裝部長時,發現全鄉民兵連長隊伍年齡老化,直接影響了全鄉武裝工作的開展。對此,他積極向鄉黨委反映,並取得了鄉領導和各村黨支部的支持。通過村“兩委”換屆,一批年青的村黨員幹部走上了民兵連長的崗位,全鄉的民兵連長都進了村“兩委”,有力地促進了基層民兵工作的落實。針對基層民兵組織一度出現...
”當晚,黃曉成徹夜未眠,暗下決心:戰場上當過英雄,人武部工作決不當狗熊。要乾,就要瞄準一流。翌日,他帶領黨委“一班人”,聯合縣委有關部門組成調研組,深入全縣20個鄉鎮,利用1個多月時間,逐一對各鄉鎮民兵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調研。他們翻越8座大山、趟過5條河流、穿越3片森林,發現基層武裝部辦公場所不規範...
例如:對國家徵兵工作進行宣傳。 實踐教學 共同條令、軍事地形學、步兵技術、軍事體育、軍兵種知識、盾牌警棍術、外軍研究、台軍研究、軍事高科技知識、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概論、戰爭動員學、民兵工作、徵兵工作、預備役工作、基層人武部建設、課程實訓、畢業實習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紮實...
3月、9月組織召開民兵基層建設和兩級武裝部經常性工作現場觀摩會,經驗做法在新疆軍區推廣。民運會期間,先後3次組織戰備演練。全區4個民兵護路點共完成蘭新鐵路護路執勤巡邏6 853人次,安全檢查6 579次,巡邏里程16 387千米。5月,協調哈密市委、政府和巴里坤縣委、政府每年分別解決專項經費25.5萬和12萬元用於護路...
專職人武幹部 專職人武幹部,基層專門負責組織實施人民武裝工作的脫離生產的國家幹部。是民兵工作和預備役建設的第一線指揮員。專職人武幹部在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軍事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承辦本地區、本單位的民兵和兵役工作,並發動和組織民兵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5.基本建設完善。辦公設施整齊,“四室一庫”(作戰室、資料室、保密室、值班室、裝備器材庫)配套,基地建設達標,營區整潔、環境優美。第五條 各級人武部要根據上述標準,結合當地實際,量化各項指標,實行目標管理。第三章 落實民兵組織 第六條 民兵組織是民兵建設的基礎,抓好組織落實是民兵工作的首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