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B31/T 1418-2023)是2023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地方標準,歸口於上海市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B31/T 1418-2023)規定了上海城市軌道交通在運營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總體要求、消防安全職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商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管理、專職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消防檔案等工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運營單位對上海捷運、磁浮等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消防安全管理,上海市域鐵路的運營消防安全管理可參照執行。

註:運營單位指市政府確定的軌道交通企業及其下屬運營管理單位、維保管理單位、商業管理單位等法人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 標準號:DB31/T 1418-2023
  • 發布日期:2023-08-21
  • 實施日期:2023-12-01
編制進程,起草工作,

編制進程

  • 發布實施
2023年8月21日,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B31/T 1418-2023)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12月1日,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B31/T 1418-2023)實施。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上海申通捷運集團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軌道交通支隊、獅城怡安(上海)物業管理有股份有限公司、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軌道交通後備電源系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李偉民、邵偉中、張凌翔、胡波、金怡、楊君濤、何文斌、張春明、田琳、張禮、朱磊、賀俊傑、徐浩、李景虎、鄭懿、仲文翔、王薇、胡崢、肖曉燕、黃春燁、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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