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車站消防安全管理規範》是2023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軌道交通車站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2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 標準號:DB12/T 1172-2022
《軌道交通車站消防安全管理規範》是2023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
《軌道交通車站消防安全管理規範》是2023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編制進程2022年11月22日,《軌道交通車站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發布。2023年01月01日,《軌道交通車站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實施。1起草工...
《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B31/T 1418-2023)是2023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地方標準,歸口於上海市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B31/T 1418-2023)規定了上海城市軌道交通在運營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總體要求、消防安全職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是2006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2021年12月起,《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GB/T 40484-2021)新規國家標準開始實施。起草單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國礦業大學等。起草人 倪照鵬、程遠 平等。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捷運、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以人民...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消防驗收工作,規範消防驗收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消防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有軌電車等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公共客運系統。第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安全運營、規範服務、綜合開發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軌道交通管理工作,將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城市軌道交通規劃、...
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市域快速軌道及其他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系統。第三條 城市軌道交通管理實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持續發展、安全運營、規範服務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工作的領導,建立綜合協調機制,統籌解決城市軌道交通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城市軌道交通...
項目六 城市軌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 任務一 施工計畫管理 任務二 施工組織管理 任務三 施工作業安全規範 任務四 工務施工作業及調試、試驗的安全措施 任務五 施工作業安全案例分析 項目七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任務一 安全檢查與教育培訓制度 任務二 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任務三 火災救援、自救與逃生方法 項...
第三條 軌道交通是社會公用事業,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優先發展、多元投資、規範運營、安全便捷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軌道交通管理的領導,統籌和協調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涉及的重大事項。市發展改革主管部門負責軌道交通建設規劃、項目審批管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軌道交通的規劃編制...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促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保障運營安全,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市域快速軌道等採用專用軌道...
市發展改革、建設、規劃資源、公安、應急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實施本條例。 區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做好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服務和應急事件處置等有關工作。 第五條 本市軌道交通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安全運營、規範服務的原則。 第六條 本市優先發展城市軌道公共客運交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軌道交通...
第一條為了規範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維護軌道交通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軌道交通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綜合開發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第...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明確具體部門或者人員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定期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等進行維護管理,並保持完好有效;(四)按照規定設定消防車通道標誌、標識、標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五)加強對電動腳踏車、電動機車停放、充電行為以及充電設施...
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設施,是指為保障軌道交通系統正常安全運營而設定的軌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橋樑)、車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風亭、車輛、車站設施、車輛段、機電設備、供電系統、通信信號系統等設施。第四條 軌道交通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一規劃、多元投資、規範服務、安全運營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授權的...
軌道交通線路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按照本規定負責其運營安全的具體日常工作。運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運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運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第五條 制度保證 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運營安全責任制度,制定並及時修改完善本單位運營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軌道交通的...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檔案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軌道交通管理,促進軌道交通建設,保障安全運營,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軌道交通企業具體負責本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並按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軌道交通企業執法人員應當取得執法身份證件,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市發展改革、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公安、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實施本條例。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做好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服務和...
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於2019年11月1日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行安全,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事業健康發展,根據...
運營單位應當對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測評估,及時養護維修和更新改造,並保存記錄,確保城市軌道交通各系統和設施設備完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規定和標準。第十五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乘客守則,並向社會公布。運營單位應當作出運營服務承諾,向社會公示,並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安全運營,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新修訂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條例》修改完善影響運營秩序和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增加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乘車,禁止...
第七條 軌道交通的車輛、通信、信號和其他涉及運營安全的設施、設備,應當符合運營安全標準規範,滿足網路化運營需求。自動售檢票系統、乘客信息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和其他因網路化運營需要統一標準的設備,應當符合標準並經專業機構測試認證。第八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健全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責任體系,設定安全管理機構,...
《南昌市軌道交通條例法》內容 南昌軌道交通條例 (2015年10月29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15年1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軌道交通管理,促進軌道交通建設,保障安全運營,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第九條軌道交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將軌道交通線路竣工總平面布置圖報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機構和市公安機關軌道交通治安管理部門、消防部門備案。第十條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檢測,保障設施、設備的正常完好。安全設施、設備規範標準發生變化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對安全設施...
第一條 為了規範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建設順利進行和安全運營,維護乘客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等軌道公共客運系統。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設施,包括軌道、路基、橋樑、隧道、車站(含出入口、通風亭和冷卻塔)、主變電所、集中...
《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是東莞市法制局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保障系統運行安全,提高運營安全水平,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蕪湖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是2021年蕪湖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蕪湖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12月11日市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長 2021年1月15日 蕪湖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本市軌道交通發展,規範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現將《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交通運輸部 2019年10月16日 辦法全文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工作,推動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提升,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安全...
第三章 保護區管理 第四章 運營服務 第五章 安全和應急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維護軌道交通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軌道交通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安全及其...
第三章:運營管理 第十三條: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服務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建立健全各項安全運營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軌道交通的正常、安全運營。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未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不得中止或者終止運營服務。第十四條: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消防管理、 事故救援的有關規定,保持軌道...
《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是為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順利進行和安全運營,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而出台的交通條例。2011年5月25日西安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11年7月22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2022年9月29日,陝西省十三屆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