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體規劃氣候可行性論證技術規範》是2015年3月1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總體規劃氣候可行性論證技術規範
- 標椎編號:QX/T 242-2014
- 技術歸口:全國氣候與氣候變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4-10-24
- 實施日期:2015-03-01
《城市總體規劃氣候可行性論證技術規範》是2015年3月1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氣候可行性論證規範—區域評估》是2023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編制進程 2023年09月05日,《氣候可行性論證規範—區域評估》發布。2023年12月01日,《氣候可行性論證規範—區域評估》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湖北省氣象...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氣候可行性論證的管理,規範氣候可行性論證活動,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避免或者減輕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受氣象災害、氣候變化的影響,或者可能對局地氣候產生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延安市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實施細則》已經延安市政府研究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0 日印發. 本細則自印發 之日起實施。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陝西省氣候資源...
第七條 開發區應提供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評價所需的規劃、建設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第八條 氣候可行性論證採用的技術方法應當符合現行的國家或者有關行業、地方標準、規範和規程。現行的標準、規範和規程不能滿足...
(二)收集並處理論證區域及周邊的氣象資料,結合與論證區域規劃及建設內容相關的行業資料、社會經濟資料和環境資料,按規範編制並形成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現有氣象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當開展現場氣象探測;(三)將區域性氣候可行...
城市規劃氣候可行性論證是提高了城市規劃設計的科學性做出的證明,解決城市熱島、環境污染、交通擁塞問題。人口的增長,城市化進程的加劇,使得城市作為人口的集聚地迅速擴展規模,由此產生了一系列城市問題,如城市熱島、環境污染、交通擁塞...
第九條 氣候可行性論證的技術方法和論證報告編寫,應當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以及有關技術業務規範。第十條 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規劃或者建設項目概況;(二)氣象基礎資料來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說明。通過現場...
(五)依法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其他規劃或者建設項目。第二十二條氣候可行性論證的技術方法和論證報告編寫方法,應當遵守國家或者氣象行業、地方制定的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業務規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規劃...
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需要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目錄。目錄中的規劃和建設項目在立項審查時,應當有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第二十二條 從事氣候可行性論證服務的專業技術組織在編制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術規範,在建築物的設計和施工中,為太陽能利用提供必備條件。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為業主安裝太陽能利用系統提供便利。第三十一條經過氣候可行性論證的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
2016年5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印發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29號),將重大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列為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另外,我省正在制定《浙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目前該條例草案...
氣候資源利用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不得破壞生態環境、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關於氣候可行性論證。城市規劃或者重大區域發展規劃,跨區域調水、輸電、能源、石化、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
太陽能和風能資源是重要的氣候資源,《條例(草案)》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明確對小型風電和太陽能技術的推廣套用進行鼓勵和支持,規定了在建設太陽能、風能項目中應根據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及氣候資源評估與區劃報告,進行可行性研究,...
(三)農產品氣候品質評價,是指根據農產品品質與氣候的密切關係,通過數據採集整理、實地調查、實驗建模、對比分析等技術手段,為氣候對農產品品質影響的優劣等級作出綜合評定的過程。(四)氣候可行性論證,是指對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規劃和...
強化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建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面向城鄉規劃編制、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農(牧)業結構調整、重大工程建設等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努力減輕氣象災害影響。加強氣象災害防範應對。...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領域或者區域發展建設規劃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氣候可行性論證的項目範圍以及要求,由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氣象主管機構確定...
第十二條 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下列規劃和項目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一)城市規劃;(二)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三)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城市規劃編制需要...
強化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布局氣象服務。建立重大工程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指導目錄。推進氣候資源及災害等區劃融入國土空間、城市發展重大規劃,做好重點工程項目、規劃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寧夏氣象局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
草案第二章“規劃預防”共有十條,其中,三條規定了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的有關內容,七條規定了對城市規劃和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及其審批許可、氣象災害防禦配套工程、人工影響天氣、防雷場所、防雷裝置三同時、對大氣...
第十一條 城市規劃、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第十二條 氣象主管機構應當依法做好防雷裝置設計、安裝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有違法行為的,...
發布氣候可行性論證項目目錄。開展城市規劃、重大項目、重點發展區域的氣候可行性論證。開展新一輪氣候資源精細化普查和主要生態系統功能價值氣象評估,為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提供科技支撐。探索建立氣候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打造氣象...
《條例(草案)》主要規範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和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作出規定;二是規定了氣象災害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三是針對農林、交通、海洋、衛生、環保等不同專業領域防禦氣象災害的需要,...
通過分析氣象災害的可治理性和措施的實效性,條例草案為應對氣象災害中的暴雨、大風等部分氣象災害,從規劃、工程和技術等方面提出了治理措施:一是編制城鄉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氣象災害的特點和危害,科學調整規劃內容。組織編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