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工程地下水回灌技術標準,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2020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建設工程地下水回灌技術標準
- 外文名:Technical Standard for Groundwater Recharge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s
- 標準編號:T/UCST 009—2020
- 國際標準分類號:93.010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24日
- 國民經濟分類:E4710 住宅房屋建築
城市建設工程地下水回灌技術標準,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2020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城市建設工程地下水回灌技術標準,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2020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範圍本標準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期間抽排地下水的資源性地下水回灌和防沉降地下水回灌。1主要技術本標準的主要內容:1總則;2術...
用於地下水回灌的水質,一般含重金屬及難以降解的有毒物質應不超過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以防污染地下水。當直接向井中注水回灌時,還要求水質低濁度、低鐵、低溶解氧、無細菌和有機物,以及不含對井管和濾水器有腐蝕作用的物質。回灌時地表水需經過簡易處理,其方法為:將地表水送入大水池,先使小顆粒泥沙沉澱;...
基坑工程地下水回灌技術規程,2023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簡介 本規程共分7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勘察、設計、施工與驗收、運行與監測等 起草單位 主編單位 天津大學 參編單位 上海廣聯環境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長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建研地基基礎...
地下水人工補給的一種類型。指利用管井向含水層中灌水,供水管井一般可作為回灌井。擬建供水、回灌兩用井時,為使井結構能更好地適應回灌的要求,必須適當增大填礫厚度,加設補砂管和加固過濾器。學科:水文地質學 詞目:地下水人工回灌 英文:artificial injection of groundwater 釋文:通常採用的回灌方式有真空回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質》是在2005年5月25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實施的一部國家標準,編號為GB/T 19772-2005。基本信息 標準號 StandardNo: GB/T 19772-2005 中文標準名稱 StandardTitle in Chinese: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地下水回灌水質 英文標準名稱: The reuse of urban recycling water Water ...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地下水資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建設,特制訂本標準。標準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地下水質量標準 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 GB/T 14848-93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3-12-30批准 1994-10-01實施 標準內容 引言 本標準是地下水勘查評價、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
從防止發生物理、化學和生化三種類型堵塞的角度出發,探索了地下水回灌堵塞類型機理及相應的處理方法,解決了水質安全條件下的包氣帶建井、洗井、分層快速回灌、預防堵塞和高效回灌運行等關鍵技術問題。成功建立藁城區梨園莊村典型地下水回灌示範工程,通過試驗取得了大量基礎數據,整理分析了回灌中的現象和存在的基本規律,...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標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標以及科學分析測算的地下水需求量和用水結構,制定地下水年度...
(四)開展地下水動態觀測 (五)編寫調查報告 七、地下水源的保護 (一)治理工業“三廢”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根本途徑 (二)城市建設必須充分考慮水文地質條件 (三)建立地下水監測站 (四)加強對地下水資源的保護與管理 (五)用人工回灌方法治理地下水污染 (六)防止不同成分水的混合 (七)掌握水鹽平衡的...
抓緊修改完善地熱資源地質勘查規範、淺層地熱能勘查評價規範、地熱鑽探技術規程等現行標準中不能滿足城市地質安全風險防控需求的內容和條款。加快推動岩溶塌陷調查規範、地熱回灌技術規範、地熱資源動態監測規範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落實綠色勘查要求,充分考慮工程建設和資源勘查開發對城市的地質環境影響和安全風險。各省級...
第十三條 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安裝符合質量技術標準的取水計量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證正常運行。第十四條 取用地下水應當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未經批准不得對外銷售地熱水。第十五條 城市供水應當以地表水為主,公共供水單位管理和使用的地下水工程,在滿足城市供水需要和確保地下水供水...
項目施工階段,建設單位應當於工程開工前,將工程建設方案和防止對地下水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方案報有管理許可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組織施工。監理單位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方案落實地質風險控制措施。監測單位應當加強有效巡視和監測,當監測數據達到設計報警值、出現事故...
由於不可抗力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等原因停止取水滿2年的,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許可證。第二十三條 建設地下工程,需要疏乾排水的,建設單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因疏乾排水導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建設單位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對他人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
第三十一條【超採區節水壓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採取調整種植結構、農業節水、工業與生活節水、地表水源置換、海綿城市建設等措施,減少地下水開採。地下水超採區內嚴格限制使用地下水發展高耗水行業。鼓勵和支持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開展節水技術研究,推進節水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優先使用先進...
第二十一條以地下水作為供水水源或者對地下水環境可能產生影響的建設項目,其依法編制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應當包括地下水影響評價的內容。第二十二條直接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規定的範圍和程式,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地下水水資源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鑿井開採地下水,不得損毀地下水取水工程設施及破壞和污染地下水資源。 對未安裝符合國家技術標準要求計量設施的機井,水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取水許可證,供電部門不予供電。第三章 保護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以生活飲用水水源、重要工業項目...
(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五)水資源緊缺或者生態脆弱地區新建、改建、擴建高耗水項目;(六)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墾種植而取用地下水;(七)可能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損害的;(八)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九)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
(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五)水資源緊缺或者生態脆弱地區新建、改建、擴建高耗水項目;(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墾種植而取用地下水。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設對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等造成重大...
第二十五條禁止在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下水禁止開採區將地下水作為地下水源熱泵系統的水源。禁止將深層地下水作為地下水源熱泵系統的水源。開採供暖用地熱水、地下水源熱泵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取水井與回灌井應當布設在同一含水層位,保持合理的數量和間距,取水應當全部回灌到...
南方大部分地區水質較好,符合Ⅰ類-Ⅲ類水質標準的面積占地下水分布面積的90%以上,但部分平原地區的淺層地下水污染嚴重,水質較差。北方地區的丘陵山區及山前平原地區水質較好,中部平原區水質較差,濱海地區水質最差。根據對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淮河流域平原區等地區地下水有機污染調查,主要城市及近郊...
第十四條 超計畫用水加價水費屬預算外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支出應專項用於城市節約用水技術改造、地下水回灌和開展節約用水工作。第十五條 城市供水企業及用水設施產權單位,應加強對供水、用水設施的管理,做好養護和維修,減少水的漏損量。第十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
(四)對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質、水位進行定期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二十四條 地下水地源熱泵、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建設單位應當在井孔施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下列資料:(一)項目所在地水文地質勘查報告;(二)鑿井施工方案;(三)含計量監測設施的管網設計圖;(四)鑿井施工單位技術等級...
鼓勵支持科研教學單位、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在農業、工業和養殖業等領域開展地下微鹹水、鹹水開發利用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第十三條 地下水源熱泵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取水井與回灌井應當同層等量回灌,嚴禁對地下水造成污染。中深層地熱水開發利用,應當優先開採基岩熱...
就世界範圍而言,當前污水經再生已經回用於工業、農業灌溉和養殖業,市政綠化、生活洗滌、地下水回灌和補充地面水等方面。美國的缺水地區如加利福尼亞州、德克薩斯州等, 其污水回用技術發展也較早,到 1975 年美國一些城市污水回用於工業方面水量就已占總污水量的31%,僅在加利福尼亞州就建有污水回用工程達200 ...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標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標以及科學分析測算的地下水需求量和用水結構,制定地下水年度...
污水回灌地下水對水質要求很高,回灌前須經生物處理(包括硝化與脫氮),還必須有效去除有毒有機物與重金屬,一旦回灌水質達不到要求,將會對地下水含水層造成污染。注意事項 (4)應符合套用對象對水質的要求或標準;(5)應為使用者和公眾所接受;(6)回用系統在技術上可行、操作簡便;(7)價格應比自來水低廉...
生物處理所選用的微生物是高效專用微生物與複合酶製劑,該產品是採用基因工程的手段對自然微生物的強化與改性,提高了微生物的活性及適應性,可有效的降解污水中的芳烴、酚、萘等難降解有機物。處理技術 回灌技術 滲濾液回灌是將收集後的滲濾液再次回灌入填埋場,利用填埋場堆體內的微生物對滲濾液進行處理的一種...
國內外大量污水再生回用工程的成功實例,也說明了污水再生回用於工業、農業、市政雜用、河道補水、生活雜用、回灌地下水等在技術上是完全可行的,為配合中國城市開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建設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編制了《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建設中水設計規範》、《城...
第三十六條 開採礦藏或者興建地下工程,應當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水位下降、水源枯竭和地面塌陷。第三十七條 在地下水超採區,應當利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地表水進行回灌補源。第三十八條 鑿井取水,應當採取適當的分層止水措施,防止造成串層污染或其他不良後果。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採取下列措施涵養水源:...
第四十三條 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第二節 工業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第四十五條 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