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標準》是2020年同濟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標準
- 出版時間:2020年5月1日
- 出版社:同濟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60891996
《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標準》是2020年同濟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標準》是2020年同濟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為合理進行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滿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有效地使用土地資源,提高規劃設計質量,...
本辦法所稱居住區,包括城市居住區、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具體建築規模的劃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本辦法所稱公益性服務設施,是指按照規劃和設定標準建設,為公眾提供非經營性服務的房屋。第四條 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合理配建、專項使用、便民利民的原則。第五條 市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居住區...
現批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80-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2、4.0.2、4.0.3、4.0.4、4.0.7、4.0.9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同時廢止。本標準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入口網站公開,並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應選擇在安全的空間和場所進行建設,並符合國家相關規劃標準規範要求。2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宜在社區居民適宜步行範圍內設定。2.3建設規模 落實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平均不少於 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通過建設嵌入式服務設施,達到每百戶居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
1.1 為確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環境,經濟、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間,提高居住區的規劃設計質量,制定本規範。1.2 本規範適用於城市居住區的規劃設計。1.3 居住區按居住戶數或人口規模可分為居住區、小區、組團三級。各級標準控制規模,應符合表1.0.3的規定。1.4 居住區的配建設施,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
本規定所稱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是指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的、能滿足居住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需要、提供公共服務的設施總稱,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公園及市政公用設施等。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具體類別按照本市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設定標準確定。第三條 ...
(四)便民服務設施:包括便利店、郵件和快遞送達設施、充電設施、便民疏導點、公共晾曬設施等;(五)商業服務業設施:包括商場、菜市場或者生鮮超市、銀行營業網點、電信營業網點、郵政營業場所、餐飲設施等。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設單位應當執行國家關於城市居住區配套設施配置的強制性標準。第二章 城市居住...
第六條 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居住區劃分為居住區級、小區級和組團級居住區。根據居住區的規模等級,相應配置以下配套公共建築:(一)教育設施:包括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及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二)醫療衛生設施:包括綜合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用房)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一般稱公建用地,是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的、為居民服務和使用的各類設施的用地,應包括建築基底占地及其所屬場院、綠地和配建停車場等。根據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 137—90》,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居住小區及小區級別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歸屬為居住用地R),如託兒所、幼稚園、...
四、健全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保障機制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教育、民政、文化、衛生計生、體育等主管部門要建立協作機制,切實落實責任,完善服務標準,共同推進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作;要制定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年度實施計畫,統籌各級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交付和使用;各部門要認真研究不同層級、不同類別公共服務...
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建設、投入使用,其中獨立占地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公廁、變電室和垃圾轉運站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應當優先於周邊住宅項目提前實施。同時,鼓勵以社區綜合體形式設定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的社區綜合體項目,其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計容建築面積應當不...
居住區內各項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標,應符合居住區用地平衡控制指標;人均居住區用地控制指標也應符合規定。用地分類 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質量、用地標準、各項關聯設施的設定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處的環境條件等,分成不同標準類型用地,在我國,居住用地被分為四類:一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布局...
(七)房屋內的水、電、氣等設施設定配套齊全,預留食堂排煙管道,有線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網線等留有連線埠;(八)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其他規定。第九條 既有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不能滿足需求的,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標準規範,結合城市功能最佳化更新、老年人現狀等因素,採取...
第十條 居住區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當按照《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範》(GB 50442-2008)、《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範》(GB 50437-2007)、《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 50180-2018)和《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建科規〔2020〕7號)等標準要求規劃布局,並符合以下要求。(一)應與社區衛生、文化、教育、...
根據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居住小區及小區級別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歸屬為居住用地R),如託兒所、幼稚園、國小、中學、糧店、菜店、副食店、服務站、儲蓄所、郵政所、居委會、派出所等用地;一類為居住區及其以上的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
居住小區在城市規劃中的概念是指由城市道路或城市道路和自然界線劃分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並不為城市交通幹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區內設有一整套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和機構。居住組團 居住組團一般稱組團,指一般被小區道路分隔,並與居住人口規模1000~3000人相對應,戶數300~700戶,用地4~6公頃,...
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提質擴容,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升級,政府保基本、社會多元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務結構更加合理,民生福祉達到更高水平。 公共服務制度更加規範完善。公共服務實施機制更加完善、配置更加最佳化、制度性安排更加合理。政府、機構、行...
各區、縣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定規劃的要求,對本轄區內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設定進行詳細規劃。 編制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設定規劃應當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 第六條 設定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應當符合規定的設定規劃、標準和規範。 第七條 設定城市道路公共...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是2002年7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的主要技術內容是:增補符合低影響開發的建設要求,對地下空間使用、綠地與綠化設計、道路設計、豎向設計等內容進行了調整和補充;進一步完善道路規劃和停車場庫配置要求。 中文名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別名 Code of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Pla...
說明:一、本表適用於新建居住小區。居住小區人口規模1萬~1.5萬人。二、人口規模1.5萬~3萬人的居住區,除配套居住小區的全部公共建築項目外,增設藥店、服裝店、洗染店、副食品店、糖菸酒店、水果店、日雜店、儲蓄所和郵政所,總計配套項目二十八項,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每條行政街設一處,街道辦事處規模...
⑵ 改建居住區要在現狀基礎上進行規劃,任務比較複雜(見城市改建)。⒉居住區按所處位置,可分為市內居住區、近郊居住區、遠郊工礦區居住區等。它們在住宅標準、市政公用設施水平、生活服務設施的項目和數量等方面都有差別。離市區愈遠或獨立性愈強的居住區,對市區大型公共設施的利用程度愈低,因而需要有較為齊全...
第九條 居住小區應採用通透形式進行封閉,合理確定出入口。小區內應設有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警衛用房、洗衣房等服務於小區的公共設施。 第十條 居住小區環境配套設施的環衛設施應滿足《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應採用先進的運輸技術方式並配備相應的垃圾收集、存放、運輸、處理等設施。 第十一條 ...
《西寧市居住區公共服務用房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5月16日西寧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 長:王予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詳細條款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用房建設管理,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
此外,居住區內部街坊與街坊之間和街坊內部的道路,主要為居民參加生產、工作、學習、購買物品和參加娛樂活動服務,也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貨運交通所用。為了保證居住區內的安靜,儘可能不設公共交通路線,居住區道路可以直接與次幹路相接,儘可能不與主幹路(見城市道路)相接。可通行小型貨車,限制大型貨車和過境車輛...
區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建設規模、服務項目、服務人口確定每年對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財政投入數量,並不斷加大對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的經費投入。第七條 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設定應當按照城鄉規劃的要求,符合本市《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標準》。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選址,應當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則...
3.2.2各類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供應現狀38 3.2.3居住區公共設施市場化經營現狀49 3.3居住區公共設施供應存在的主要問題52 3.3.1實施程式不盡合理53 3.3.2財政投入嚴重不足55 3.3.3供應方式低效58 本章小結60 參考文獻61第4章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的技術標準62 4.1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標準的發展軌跡62...
配套設施的分級配置標準 68 居住區配套設施的配置標準和設定規定 71 居住區配套設施的停車場(庫)要求 72 居住區內的居民停車場(庫)的設定要求 75 6 道路 80 居住區內道路規劃建設的基本原則 81 路網系統的規劃建設要求 82 居住區內各級城市道路的規劃建設要求 94 居住街坊內附屬道路的設計要求 101 居住區...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是2021年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為《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 50180-2018的英文版。根據《關於印發 的通知》(建標[2014]189號)的要求,規範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
第四節 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 第十六條 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設定,在滿足規定規模的前提下,可根據城市規劃,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統一安排、合理布置。鼓勵使用性質相近,可相互促進的公共服務設施混合設定。第十七條 設定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時,配建規模參照表2.4.1執行。如另有規定,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