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運輸客運服務:城市出租汽車(CJ/T 3024.3-1998)》的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本標準的附錄B是提示的附錄。城市出租汽車有著它的特殊性,它為乘客提供了安全、迅速、方便、舒適和文明的服務,是公共運輸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國已發布了《城市公共運輸客運服務 城市捷運》和《城市公共運輸客運服務——城市公共汽車、無軌電車》標準,本標準是城市公共運輸客運服務第三項標準。本標準的制定必將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服務標準化,使千差萬別的服務方式統一到規範化的服務標準上來。本標準為客運市場現代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公共運輸客運服務:城市出租汽車
- 外文名:The Passenger Service of Urban Public Transportation-Urban Taxi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 出版日期:1998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2101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5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1範圍
2定義
3基本要求
4服務用語要求
5司機的紀律和儀容舉止
6運營服務設施和要求
7乘務安全
8服務質量考核
附錄A(標準的附錄)運營質量統計表
附錄B(提示的附錄)參考資料
文摘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的主要內容、基本要求、乘務安全及服務質量考核等。
本標準適用於城市出租汽車的運營服務。
2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2.1出租汽車
充分滿足乘客意願而被雇用的營業汽車。
2.2出租汽車運營服務
充分滿足乘客意願而被雇用的營業汽車提供的運營服務。
2.3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質量
出租汽車在運營服務中體現的安全、迅速、方便、舒適和文明等方面的優劣程度。
2.4服務用語
在運營服務中使用的規範語言,文明用語。
2.5出租汽車司機
出租汽車的職業駕駛者。
2.6電子式出租汽車計價器(以下簡稱“計價器”)
採用電子元器件組成,測量出租汽車行駛里程和運營時間,對輸入的信號進行判別、計算,並能直接顯示金額的儀器。
2.7拒載
在運營服務中,無理拒絕為乘客提供運營服務的行為。
2.8報告期
運營服務質量考核所規定的時間段(日、月、季、年等)。
2.9乘客投訴
乘客認為其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的行為。
3基本要求
3.1文明待客,服務熱情。
3.2充分體現運營過程的安全、方便、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