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資源

城市公共資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資源以及由政府作為供給主體,被全體人民共享並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徵的、城市生存和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為人類提供生存、發展、享受的物質與條件,這些資源的所有權由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享有,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共同所有的基礎條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公共資源 
  • 類型:經濟術語
內涵,特點,配置目標,運行機制,

內涵

城市公共資源是社會資源的一部分。社會資源來自於自然界和社會產品及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它的具體形態可以是物質形態,也可以是貨幣形態。以貨幣形態表現的城市公共資源是城市社會的價值資源及其配置和周轉及運行的全過程,是城市經濟力的重要表現,在城市社會經濟運行中起著一定的導向作用。
城市公共資源包括當年新生產出來的社會產品(勞務)和資金的相互對應,也包括以前的財富積累與庫存物資的相互對應;因此不僅僅是增量的概念,同時也是存量的概念。存量概念的累積性屬性深刻反映了資源的發展性質,對於城市經濟成長及其潛力和發展效應等方面問題的研究有重要意義。
我國城市公共資源大致包括的內容見圖1:
城市公共資源
圖1 城市公共資源的構成
城市公共資源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以是否從事經營為標準來劃分,可以劃分為經營性資源和非經營性資源;以公共資源是直接還是間接為國家或公眾服務,可分為行政資源和普通資源(以本身經濟價值及收益間接為公益服務的資源);以公共資源所有權的歸屬,可分為地方國有資源和集體資源。

特點

城市公共資源屬全體人員共同享有,一個物品是公共資源,必須有以下特點:
1.公共資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對於私人物品而言的。與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競爭性的所有權不屬於某個人,而是屬於部分成員和全體成員所有。它同時存在多個使用者,每一個使用者不存在競爭性,具有公共性質。
(1)公共資源的非排他性。一個使用者使用公共資源不會引起另一個使用者的效用減少。公共資源是一定區域內全體人員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
(2)公共資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資源遭到破壞時,對其他使用者來說會產生一種額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條河流的上下游兩用戶,上游企業排放污水必然會影響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資源具有稀缺性。在工業化社會以前,各種資源豐富,人們認為公共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然而隨著工業化帶來的經濟飛速發展,科技的不斷進步以及人口的劇增,人們才認識到了公共資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資源具有整體性。這就決定了一旦某項公共資源受到破壞,將影響到公共資源的整體價值。如城市的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等會降低城市的整體價值。
4.公共資源價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評價公共資源價值不僅偏重於其經濟價值的評價,更重要的是偏重於對其公共資源的社會價值的評價,即公益性的評價。

配置目標

城市公共資源如何配置將直接影響到城市社會福利的水平,是提高城市福利的經濟基礎。城市政府對城市公共資源的配置主要通過三種機制來完成:城市公共預算、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和城市公共項目建設。城市公共預算側重於流量狀態的資金籌集分配,形成公共資源的來源和使用;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側重於影響存量狀態的城市公共資源的使用方式,保證國有資產的正確使用決策和保值增值,從而增進社會福利;公共項目的運行機制側重於投資狀態的城市公共資源的運行,通過公共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正確的建設決策,不斷地提高城市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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