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惠州市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制定公共資源進場交易和政府採購的服務、場內管理辦法、各項業務操作規程,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所在城市:惠州市
  • 內設機構:6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任務,機構職責,

主要任務


(一)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公共資源進場交易和政府採購的服務、場內管理辦法、各項業務操作規程,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二) 為各項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規範的場所、設施和服務,維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開展政府採購、土地使用權與礦業權交易、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產權交易等業務活動。
(三) 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行業交易規範;負責核驗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及市場主體、中介機構資格,按有關規定抽取中介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
(四) 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接受報名、安排交易時間和場地,依法組織交易活動,為公共資源各方主體提供法律手段和政策諮詢與服務
(五) 為行業監督、行政監督及其他相關機構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管平台,保存交易過程的相關資料備查,對場內交易活動的違法違紀行為,及時向行業監督、行政監督部門報告並協助調查。
(六) 依法成立項目評審委員會,並按照規程組織實施項目評審、公布評審結果。
(七) 負責公共資源交易資料信息分析、統計、儲存,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接受行業主管部門、行政監管部門的業務指導、考核和監督。
(八) 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機構職責


(一)綜合部
組織協調中心日常工作;負責文秘、黨務、人事、紀檢、檔案、統計、宣傳、信息發布、計生、保密、工青婦、政務公開、信訪抗訴、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宣傳及業務培訓;負責公共資源交易資料信息統計儲存,向有關部門報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內設信息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維護管理,承擔評審專家、供應商、中介機構誠信檔案的建設、維護、使用;承擔交易事項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布和交易活動的場所安排。
(二) 財務部
負責中心經費的預算、決算和財務開支使用的申報;負責中心經費的管理、使用和協調;負責中心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三) 政府採購部
負責組織實施市本級(含縣、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屬於通用的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負責組織市本級(含縣、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集中採購;負責接受採購人的委託,代理其他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負責有關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承擔受理並協調處理採購當事人的質疑和爭端,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採購人的委託許可權,簽訂政府採購契約或組織集中採購項目的驗收;負責定期匯總分析政府採購項目情況;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四) 土地與礦業交易部
負責市直和惠城區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公開交易的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承擔對交易各方進場交易資格的核驗工作;為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提供場所;為土地交易代理、地價評估、信息諮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服務;收集和整理政策和市場信息,為交易雙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定期匯總分析土地與礦業權交易情況;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五) 建設工程交易部
負責市直、惠城區、仲愷高新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各類建設工程交易業務;負責為工程承包交易各方主體提供規範的交易場所和見證等配套服務;負責市級(含縣、區)工程交易信息的收集與發布;負責對投標人的和中介機構企業資質及相關從業人員信息的進場登記工作;負責對進場交易項目資料的核驗工作;負責中標通知書的辦理和發放工作;負責進場交易的建設工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管理;負責提供工程交易程式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諮詢服務;負責定期匯總分析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情況;接受各類工程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六) 產權交易部
負責市級(含縣、區)產權交易的信息發布,中介撮合企業的產權交易,組織社會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招標、拍賣工作、辦理產權交易鑑證和提供配備服務;負責收集、匯總、儲存產權交易信息;提供有關政策、法律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定期匯總分析產權交易情況;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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