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公共資源進場交易和政府採購的服務、場內管理辦法、各項業務操作規程,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二、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規範的場所、設施和服務,維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開展政府採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產權交易等業務活動。
三、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行業交易規範;負責核驗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及市場主體、中介機構資格,按有關規定抽取中介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
四、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接受報名、安排交易時間和場地,依法組織交易活動,為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諮詢與服務。
五、為行業監督、行政監督及其他相關機構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管平台,保存交易過程的相關資料備查,對場內交易活動的違法違紀行為,及時向行業監督、行政監督部門報告並協助調查。
六、依法成立項目評審委員會,並按照規程組織實施項目評審、公布評審結果。 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資料信息分析、統計、儲存,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接受行業主管部門、行政監管部門的業務指導、考核和監督。
領導分工
凌雲志主任:分管綜合部,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盧曉慧副主任:分管土地礦業交易部、產權交易部,負責人事、安全生產、計畫生育和掛點幫扶工作。
鄭彩芳副主任:分管政府採購部、建設工程交易部,負責財務管理、信訪維穩、信息公開和機要保密工作。
盧曉慧副主任:分管土地礦業交易部、產權交易部,負責人事、安全生產、計畫生育和掛點幫扶工作。
鄭彩芳副主任:分管政府採購部、建設工程交易部,負責財務管理、信訪維穩、信息公開和機要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