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區統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區統計工作的政策和辦法、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鎮街、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主要職責,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管理全區統計項目,審核各鎮街、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統一組織協調各鎮街、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各鎮街、各部門實施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負責對各鎮街和各部門招商引資認定工作
(七)負責各鎮街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考核工作。
(八)管理市統計局和我區劃撥的統計事業費。
(九)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統計幹部培訓等工作。

下屬單位

坊子區社會經濟綜合調查大隊
(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管理全區統計項目,審核各鎮街、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統一組織協調各鎮街、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各鎮街、各部門實施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負責對各鎮街和各部門招商引資認定工作
(七)負責各鎮街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考核工作。
(八)管理市統計局和我區劃撥的統計事業費。
(九)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統計幹部培訓等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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