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擬定、實施質量規劃、計畫,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推進實施名牌戰略,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開展各種質量管理活動;推行質量責任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坊子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 地點:濰坊市坊子區
  • 性質:質量技術監督局
  • 類別: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質量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管理工作,查處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組織打擊生產領域假冒偽劣等違法活動。
四、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組織制定農業標準規範;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工作;承擔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有關管理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計量校準網路,組織管理量值傳遞(溯源)及強制檢定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進口、銷售和使用,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監督管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對工業計量工作進行指導。
六、開展認證的有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認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計量認證等工作。
七、按照分工負責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遊樂設施等)的生產、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依法查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中的違法行為。
八、承辦濰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坊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濰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坊子區稽查隊

內設機構

業務科
1、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及相關業務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擬定名牌戰略實施意見,對重大質量問題,按照類別組織相關科室進行調查、分析,匯總後提出整改建議;負責全區質量、計量、標準情報培訓計畫的制定及實施;負責工業產品、企業計量確認、C標誌、實驗室認證和名牌產品培育、申報等的建檔、管理工作(不包括監管的相關檔案)。
2、負責全區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企業產品備案標準的審查、諮詢備案工作,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的審查、登記;全區采標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引進產品、新產品鑑定的標準化審查;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實施;強制性標準的宣貫工作。
3、負責全區計量、質量管理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計量、質量發展計畫、規劃(不包括本局計量所發展計畫、規劃);負責工作質量考核的組織工作;
4、負責組織標準情報的收集、整理、歸檔、諮詢工作。
5、負責全區組織機構代碼的辦理、管理,商品條碼的申辦、管理及代碼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同時負責區為民服務中心代碼辦理視窗的管理工作。
6、負責質量興區的組織工作。
7、及時完成業務報表及相關信息的傳遞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工作。
8、負責全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包括小作坊)質量安全的綜合管理工作。
(1)負責組織實施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市場準入工作;
(2)負責食品質量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3)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體系,應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理工作;
(4)組織實施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制度;
(5)負責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諮詢、年審、食品企業法人代表履職報告、督促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6)負責食品企業基本情況的調查登記、建檔,相關業務報表上報工作;
(7)負責食品日常監督檢查計畫,抽檢計畫方案的制定和相關檢驗經費使用的統計,組織開展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定期監督檢查、專項抽查、委託檢驗工作;
(8)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畫的制定及風險研判、預警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1、負責擬定全局的工作計畫,並協助分管領導對計畫的執行及有關工作的落實組織好監督檢查。
2、負責本局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準備、材料的組織及會務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貫徹實施,並負責會議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3、負責文電的收發、登記、分發、傳閱、催辦、保管和銷毀;負責局發檔案的核稿、送簽、編號、登記、列印、分發、保管及全局文字材料的蒐集、立卷和保密工作;負責全局辦公設施的管理及陽光辦公系統的運作及檢查工作。
4、負責車輛的統一調度、保險、維修及所屬車輛的保養、用油等事務。
5、負責全局的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包括總務、接待及辦公用品的購置、分發和保管)。
6、負責全局宣傳、招商引資計畫工作的制定、督促落實工作。
7、協助局考核小組對制度考核的組織落實工作。
8、負責全局人事工作。職稱的申報和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9、負責全局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計畫的制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10、負責全局財務工作。
11、負責參與擬定經濟契約、協定及其它經濟檔案,定期不定期對契約或協定的履行情況進行督查;並負責協定的保管工作。
12、按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搞好國有資產、物資管理工作。
13、負責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及全局相關法律、法規培訓計畫的制定及實施工作。
14、負責案件聽證的具體組織工作。
15、負責對執法行為和行政案件辦理情況的督查及案卷質量的審查工作。
16、協助做好紀檢檢察、黨建工作。
17、協助領導處理對外的聯繫溝通工作。
18、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1)負責全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違法案件處理、相關業務指導及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協調工作。
(2)負責特種設備
1、負責全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違法案件處理、相關業務指導及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協調工作。
2、組織協調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3、負責新上特種設備(電站鍋爐、現場組焊的三類壓力容器、移動式壓力容器、長輸管道除外)的開工告知、註冊登記、發證工作。
4、配合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及信息的統計、上報工作。
5、負責特種設備製造企業、氣瓶充裝單位的建檔工作。
6、負責特種設備資料庫的建檔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3)負責新上特種設備的審批、發證工作。
(4)負責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結案及信息的統計、上報工作。
(5)負責特種設備製造企業、氣瓶充裝單位的建檔工作。
(6)負責特種設備資料庫的建檔工作。

下屬單位

坊子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1、負責產品的檢驗和受理產品的委託檢驗工作。
2、負責樣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負責設備的驗收、維修、檢定及檢驗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檢驗人員培訓,指導企業執行正確的檢驗方法,並提供相應技術服務。
5、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坊子區計量測試所
1、負責全區(包括峽山)在用計量器具的強檢、校準、校驗、維修及計量糾紛仲裁工作。
2、負責計量產品的監督檢驗、四表的首檢管理工作。
3、負責全區銷售計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4、負責生產企業及流通領域定量包裝產品的計量檢測工作。
5、負責計量業務的指導及相關業務的培訓工作。
6、負責能源計量、節能減排、計量惠民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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