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區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新聞宣傳、廣播影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關於廣播影視工作的指示、決定,把握輿論導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坊子區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 行政類別:政府機構
  • 職能1:組織實施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
  • 職能2:中心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職工培訓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坊子區

主要職責

(二)研究擬定區廣播影響中心工作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區影視宣傳及改革工作;負責全區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四)負責全區廣播影視科技工作,有關技術政策標準的實施、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套用。
(五)負責對全區有線電視、數位電視工程系統的設計、施工和安裝業務;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線電視、數位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對全區有線電視、數位電視專用網進行規劃和建設、開發工作,保證電視節目安全播出。
(六)負責區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建設和接收衛星節目的管理;負責區廣播電視廣告經營活動。
(七)負責區廣播電視發射台、微波站的管理,確保中央、省、市區廣播電視節目的正常發射、轉播和傳輸;維護廣播電視設施安全,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危害廣播電視設施的行為,負責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區廣播影視中心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對電影公司的管理,指導落實上級關於電影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九)負責區廣播影視中心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職工培訓和專業人才培養工作。
(十)負責廣播影視宣傳工作,對重要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負責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和資產運營;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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