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預報的公共服務

說起地震預報的公共服務,很多人就會發出質疑:地震都預報不出來,談何服務?2016年4月中旬,不到8天全球7級地震“四連發”,民眾議論地球是否進入“震動模式”,也擔憂對我國的影響。中國地震台網中心主任潘懷文及時做客新聞媒體,解讀近期強震態勢,客觀公開歷史統計結果,迅速化解公眾的疑慮,起到很好的效果。雖然不涉及預報,但筆者認為,此舉就是一例典型的地震預報公共服務。
地震預報的公共服務,筆者定義為:地震分析預報工作人員利用業務知識為公眾提供專業或科普性的服務。由此可將地震預報的公共服務劃分為預報類和非預報類。非預報類服務普遍會遇到,主要包括平息地震謠言、解疑巨觀異常、解讀地震活動等,因這些事件已引發社會關注,所以作好此類服務需要及時、科學、客觀、公開、認真,有時候結論可以交由公眾判斷,但不能敷衍、糊弄民眾,並注意不要有悖公理或自相矛盾。預報類服務來源於正規的地震預測預報意見,重點是作好震後趨勢判定,這是地震工作者不能迴避的問題,其次是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不同地區的地震預測預報能力和水平,將中長期、年度和短臨地震預測預報意見轉變為預測預警公共服務產品,從而為政府和社會防震減災提供有效服務。
雖然地震預報沒有過關,但是地震預報的公共服務不能欠缺,即便是預報類的服務,地震工作者最掌握區域地震規律、觀測資料、震例經驗等等,理應發揮出最大潛能提供公共服務,如同某種疾病,明知治癒率很低,但醫生必須做出最大努力,為患者服務。筆者有意藉助本文推動我國地震預報公共服務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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