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穩步提升全市防震減災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湖南省防震減災“十三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二五”以來的防震減災情況。
“十二五”期間,全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取得明顯進步,防震減災管理和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成效顯著。
1.防震減災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各級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防震減災工作管理機構和工作隊伍進一步健全,防震減災管理進一步規範。
2.地震監測能力不斷提升。建成永州市地震監測台網中心,在建江華地震台,全市地震監測能力達到ML2.8級。
3.震災預防工作不斷加強。地震、發改、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齊抓共管,強化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重大建設工程和城鎮新建建設工程抗震能力增強,農村民居不設防的狀況開始改變。地震、教育、科技、民政等部門持續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和示範創建工作,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逐步增強。
4.應急救援體系不斷完善。堅持開展地震應急處置和疏散演練,強化地震應急救援管理培訓,地震應急處置能力和社會公眾應急避險意識得到提升。
同時,全市防震減災工作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1.地震監測與服務能力有待提高。地震定位精度不高,全市地震前兆信息捕捉能力不強,沒有建成覆蓋全市的地震烈度速報台網,地震預警還是空白。
2.地震災害防禦能力有待增強。城鎮老舊建築、基礎設施和大部分農村民居抗震能力較差,部分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仍然淡薄。地震小區劃、活斷層探測、震害預測等地震安全基礎工作有待加強。
3.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能力、應急避難場所功能等有待提升。
4.防震減災社會治理體系有待完善。防震減災工作責任部門的權責不夠明晰,合力不強。部分縣區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
(二)“十三五”時期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是全面完成《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目標任務,推進防震減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時期,防震減災事業面臨新要求、新任務,也面臨潛在風險。
1.面臨潛在地震危險。我市位於湘西南,境內發育有多條地質斷裂,歷史上曾發生過多次破壞性地震,存在發生中強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我市地震具有震源淺、烈度偏高的特點,且遠震、大震也可能對我市造成影響或破壞。此外,市內涔天河等大型水庫的建設和各礦山的開採也存在誘發地震的可能性。自1977年以來,永州有記錄的地震有41次。目前,我省已有80多年,我市已有100多年未發生5級以上地震了,根據地震活動特徵和地震能量積累與釋放的一般規律分析,我市發生中強地震的潛在危險正在逐漸增大。
2.面臨社會治理新任務。防震減災社會治理現狀迫切需要加快推進改革,構建主體明確、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治理體系,依法規範各級政府、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在防震減災中的責任和義務,全面提高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能力,形成地震災害群防共治的局面,促進融合式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指導,以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宗旨,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綜合運用法治、科技和社會力量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持續完善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和地震應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提升全市防震減災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1.以防為主,綜合減災。注重災前投入和應急準備,切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2.強化服務,融合發展。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提升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能力,促進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
3.統籌協調,全面推進。強化政府主導,統籌推進城鄉地震安全和公眾防震減災素質,提高全市綜合防震減災能力。
4.創新驅動,科學治理。創新防震減災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新技術,做到科學防災、科學救災、科學減災。
(三)發展目標。
——全市地震監測能力達到ML2.0級。基本具備地震參數和地震烈度快速測定能力。
——全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達到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提高一度進行抗震設防。
——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能夠依照本級《地震應急預案》快速、有序、高效應對地震事件。我市如發生中強地震,震後1小時內市和震區的縣區、鄉鎮啟動應急回響,有關部門提供震情和災情快速評估結果;震後2小時內市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趕赴災區,市應急救援隊依照通知出動救援;震後12小時內受災民眾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社會公眾防震減災素質增強,全市中小學生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全覆蓋,城鎮居民基本掌握地震避險技能。
三、主要任務
(一)提升地震監測預測和信息服務能力。
1.最佳化地震監測網路。提高地震監測能力,增加觀測手段,增強地震前兆信息捕捉能力。
2.建設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系統。協助建設好覆蓋全市的地震烈度速報台網和重點區域地震預警台網,實現地震烈度速報和重點區域地震預警,為抗震救災決策和有效減輕地震災害提供服務。
3.完善地震信息發布平台。改造升級地震信息網路,完善全市防震減災政務與業務信息系統。利用“網際網路+服務”模式,建設地震信息發布系統,及時、準確、便捷地為社會公眾提供震情災情等信息服務。
4.強化行業監管。新建大型水電站、大型水庫的建設單位均應依法建設專用地震監測台網,實現數據共享,有效監測可能誘發的地震活動。
(二)提升城鄉防震減災能力。
1.提高城鎮防震減災能力。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和技術服務,擴大震害防禦基礎性工作成果在城鎮規劃、國土利用和工程建設中的套用範圍。
2.提升農村防震減災能力。按照省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指導意見,強化抗震農居建設的宣傳引導和政策資金扶持。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農居建設標準體系,推廣符合新一代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設計圖集。對農村建築工匠進行培訓,發揮鄉鎮規劃建設管理站、國土資源所、鄉村廣播站等單位的作用,推廣抗震技術,引導建房農戶建設抗震民居。
3.繼續推進防震減災示範工作。制定市級示範標準,規範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地震安全示範社區等工作。創建省級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11所(各縣區1所)、市級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22所(各縣區2所)。創建省級地震安全示範社區6個,市級地震安全示範社區11個(各縣區1個)
(三)提升地震應急救援能力。
1.進一步完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修訂《永州市地震應急預案》,逐級指導、修訂各級地震應急預案,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2.進一步加強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市級綜合應急救援隊和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的裝備和能力建設,組織應急骨幹培訓,補充部分專業裝備,建設“反應迅速、機動性高、技術全面、訓練有素、突擊力強”的專兼結合的應急隊伍。本著自願原則,動員社會公眾,特別是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和大專院校學生積極參與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組織,規範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管理,開展應急技能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3.加強應急演練和避險訓練。組織開展跨區域、跨部門的地震應急模擬演練,完善應急回響和應急救援統一指揮機制,提高應對處置破壞性地震的能力。各縣區5年內至少開展2次以上應急演練,人口密集的學校、醫院、企業、社區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提高社會公眾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4.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市級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實現省市兩級技術系統互聯互通。及時更新基礎數據,不斷充實完善市地震應急基礎資料庫。結合政府綜合防災規劃和應急體系規劃,加大投入,按照有關標準統籌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完善應急避難場所標識和功能設施,加強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點)建設,確保地震應急所需。
(四)提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素質。
1.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繼續推進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發揮機關幹部、學生和防震減災專家等群體的傳播作用,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引導社會力量開發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產品,針對不同群體,通過不同載體、不同渠道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
2.建立網上數字地震科普館和技術服務平台。充分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等新技術,配合省防震減災網上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建好市防震減災網上技術服務平台,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推廣防震減災實用技術,提升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
(五)提升防震減災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
1.完善防震減災社會治理制度體系。出台基層防震減災示範、群測群防等工作標準,提高防震減災法治水平。
2.推進防震減災治理體系和管理能力建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為依據,最佳化防震減災行業治理格局,充分運用法律、行政、科技和宣傳等多種手段,提升防震減災社會治理能力。
3.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抗震設防要求行政審批改革,加強重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行政審批工作,進一步規範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制定防震減災公共服務產品清單,有效提供地震速報、災情速報、地震預警、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烈度發布等震情災情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防震減災公共服務網路,完善公共服務機制,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
四、重點工程與項目
(一)地震監測預警能力提升工程。
1.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台網建設項目。配合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湖南分項目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地震監測台站和氣象觀測站點等場地,協助建設好13個地震烈度速報台站(江華2個、金洞管理區1個、其他縣區各1個),建成覆蓋全市的地震烈度速報台網和地震預警骨幹台網,實現“一縣一台”。
2.市地震監測台網中心建設項目。完善永州地震監測台網中心建設,使其具備信息發布、視頻會議功能,為全市地震監測、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的數據處理、網路通信、緊急地震信息服務提供技術保障。完成江華地震台的建設,進一步提高我市地震監測能力。
(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1.農居抗震加固和示範建設項目。統籌考慮新農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移民搬遷、災後恢復重建等項目,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推進農居抗震加固和改造工程。在全市創建農村民居防震保全示範點11個(每縣區1個),其中省級農村民居防震保全示範點1個、市級農村民居防震保全示範點10個。
2.農村民居抗震技術服務平台建設項目。建立農村民居地震安全技術服務信息平台,為農民建房提供選址、設計、預算等服務。
(三)地震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應急指揮技術平台建設項目。新建市級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實現省市兩級互聯互通,實現在獲取地震參數後,快速給出震害規模、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預估結果,及時為政府和相關部門抗震救災提供依據。
2.應急救援隊裝備建設項目。建設市級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補充裝備。推進市級地震現場工作隊裝備標準化、專業化建設,配備基本的專業設備、個人裝備和應急通移動終端等設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各級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的作用,實現市縣兩級地震部門聯動,共同推動規劃任務落實,規範縣區地震部門管理體系。
(二)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檢查機制。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估檢查機制,適時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問題,推動規劃目標任務的全面實現。
(三)健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統籌資金,加大防震減災經費投入,確保防震減災主要任務落實和重點建設項目實施。
(四)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地震工作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地震工作者的業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