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標準化與計量規劃

地震標準化是國家標準化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和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的重要支撐。

基本介紹

  • 書名:地震標準化與計量規劃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前 言,第一章 現狀分析,需求分析,發展現狀,主要問題和不足,第二章 發展戰略,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方向,第三章 總體目標與指標體系,總體目標,指標體系,第四章 主要任務,建立健全地震標準體系,完善地震標準化工作機制,促進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大地震標準化實施監督力度,加強地震計量工作,第五章 重大計畫和專項,地震標準研究與制修訂,地震計量檢測技術研究,地震計量基礎設施建設,第六章 保障措施,加強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保障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前 言

為促進防震減災各項工作與活動統一、協調和高效開展,促進地震科技成果轉化及科技進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標準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十二五”《中國地震局事業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地震科學技術發展綱要(2007-2020年)》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1-2015年。

第一章 現狀分析

隨著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和國家標準化戰略的實施,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經過十餘年的發展已取得了明顯成效,標準化和計量組織機構不斷健全,地震標準體系框架基本建立,從業人員標準化和計量意識不斷提高,地震標準化和計量工作的基礎、支撐和保障作用逐步顯現。汶川地震後,黨和國家對防震減災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進防震減災事業向更深層次、更寬領域和更高水平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

需求分析

管理、技術和服務工作只有遵循統一的標準,才能夠保證工作質量和效能,實現共同效益最大化。針對我國地震多、分布廣、災害重的基本國情,地震標準化工作必須準確把握國家對防震減災工作和標準化工作的新要求,為推動防震減災事業科學發展和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提供有力保障。
(一)貫徹防震減災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明確規定,從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救援、地震災後過渡性安置和恢復重建等防震減災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防震減災標準。
(二)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戰略
《國家標準化戰略綱要》提出了加強標準化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和政策協調的戰略新任務,要求套用標準化的理念和手段促進公共安全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標準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標準化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和系統性,服務、支撐和引領發展是標準化的核心任務,對公共安全、防災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公益科技服務的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三)強化防震減災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
加強防震減災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滿足社會和公眾的地震安全需求,是提高國家防震減災綜合能力的必然要求。實施地震標準化,有利於各級政府和防震減災部門履行防震減災法定職能,有利於社會有效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有利於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四)支撐防震減災基礎能力建設
標準是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重要技術支撐。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需要以地震標準作為技術依據規範建設、科學運行和發揮效益。防震減災科技進步轉化為防震減災現實生產力,需要以技術標準為載體。根據發展需要,適時提高技術標準要求,有利於促進科技進步。為不斷提升標準化工作水平,更好發揮標準化作用,需要加強標準與標準化研究。

發展現狀

地震標準化工作在“十一五”期間取得了長足發展,地震標準體系研究力度增強,標準編制、發布、宣貫和實施監督正逐步制度化,地震計量工作受到重視並取得了一定進展。
(一)地震標準化和計量組織機構逐步健全
自1996年以來,先後成立了全國地震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地震計量技術委員會等組織對地震標準化與計量進行技術歸口管理,中國地震局於2010年成立政策法規司,對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實施歸口管理。管理機構和技術組織的逐步健全為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的長遠發展提供了制度和組織上的保障,標準化工作機制初步建立。
(二)地震標準體系基本建立
編制了《地震行業標準體系表》,已發布實施地震標準96項,其中,國家標準26項,行業標準58項,地方標準12項。此外,其他行業發布了與地震相關的標準80多項,一些企業還制訂了相關標準20餘項。這些標準涉及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基本涵蓋了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應急救援和地震科技等領域,初步形成了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主體,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為補充的地震標準體系。
(三)地震標準宣傳和貫徹力度不斷加強
中國地震局相關部門及時組織編寫和出版宣貫教材,開展集中培訓、宣傳展示和知識競賽等活動,不斷加大地震標準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的力度。各級防震減災部門和廣大防震減災科技人員的地震標準化意識和實施標準的自覺性得到大幅提高。
(四)地震標準化的作用和效益初步顯現
現行26項地震國家標準在相關領域得到了廣泛套用,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特別是5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有效地規範了抗震設防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烈度評定、地震震級使用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行為,促進了防震減災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布實施的58項地震行業標準,有效配合和支持了中國地震局重大項目實施和相關業務管理。
(五)地震計量工作得到重視
地震計量基礎設施建設已列入《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和有關重大項目計畫,地震行業有7個單位擁有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專業從業人員近50人,擁有計量實驗室、計量標準裝置研發實驗室和少量標準計量裝置。一些單位正在積極開展標準計量新裝置的研製,對部分地震觀測儀器實施了計量管理。

主要問題和不足

儘管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但與社會地震安全需求和防震減災事業發展需要相比,仍存在相對滯後和不適應的問題。
(一)地震標準化進程落後於防震減災事業發展
通用性和基礎性標準空缺較大,難以滿足指導相關標準編制的需求;地震監測預報領域標準數量相對較多,但需要更新與拓展;特殊工程、重要設施、農居工程、公共建築等領域的抗震設防標準仍較薄弱;地震應急救援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處於起步階段;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還缺乏相應的管理和服務規範與標準。
(二)地震標準體系需要進一步研究與完善
已建的地震標準體系尚不能完全覆蓋防震減災活動的各個領域,標準與標準之間還存在內容交叉,技術要求和指標以及技術操作規程和方法不配套等現象。
(三)地震標準化工作的管理力度亟待加強
地震標準化制度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2010年制定的《地震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還需建立配套的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等。地震行業標準化意識還相對薄弱。地震標準的研究、制定、宣貫、實施和監督等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地震標準化工作重製定、輕實施、少監督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
(四)地震計量工作相對滯後
現有地震計量標準裝置數量少且種類單一;計量技術發展滯後,線上或現場計量處於空白;計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法規建設,落後於地震科技發展;防震減災基礎能力建設和管理,還沒有實現法定計量管理;已有計量標準裝置運行維護困難,計量技術設施利用不充分。

第二章 發展戰略

服務和支撐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是地震標準化工作的核心任務。通過實施地震標準化和計量管理,實現防震減災管理和服務的規範化,促進防震減災部門有效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規範和引導全社會防震減災活動,全面提升國家防震減災綜合能力。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戰略,以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根本宗旨,以規範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基礎能力建設為目標,全面推進地震標準化和計量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標準基礎研究和國內外交流合作,完善地震標準體系和量值傳遞溯源體系,不斷提高標準質量和作用效能,有效規範全社會防震減災活動,為提高防震減災效能和提升地震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基本原則

按照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要求,結合地震標準化和計量工作特點,推進地震標準化和計量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統籌規劃,科學合理。根據國家標準化和計量工作的總體要求,深入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戰略,立足防震減災工作現實和發展需求,統籌規劃地震標準化和計量建設,使發展速度與發展質量相協調,有計畫重點和分階段步驟實施規劃目標任務。
重點突出,支撐發展。以規範防震減災基礎能力建設和支撐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重點,以保障地震公共安全為核心,不斷建立健全地震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充分發揮標準化對事業發展的支撐作用。
協調一致,實用有效。建立科學民主的工作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工作程式,促進地震標準體系結構合理和層次分明,標準間互相協調、互為補充,實現防震減災活動中有關基礎、建設、技術、管理、服務等領域地震標準的協調性,提升地震標準的科學性、適應性和有效性。
多方參與,共同推進。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行政和市場機製作用,吸納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和共同推進。加強對地方地震標準化工作的指導,鼓勵地震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研究與制修訂。

戰略方向

全面實施標準化。從國家到地方全方位加強,從技術到管理和服務全領域開展,從制定到實施全過程推進。
著力推進三個同步。標準研究與科技工作、項目預研同步;標準制定與成果轉化、項目建設同步;標準實施與業務運行、行業管理同步。
努力實現三個轉變。從注重技術標準到技術、管理和服務三位一體的轉變;從注重標準制定到立行並重的轉變;從注重標準數量到注重質量和效益的轉變。

第三章 總體目標與指標體系

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根本宗旨,結合當前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和地震標準化工作實際,合理確定“十二五”時期可實現的階段目標。

總體目標

到2015年,基本建立適應我國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地震標準化工作體系和標準研究、制定、實施和監督的人才隊伍;建立較為完善的以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主體,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為補充,覆蓋防震減災各工作領域的地震標準體系;地震標準的數量和質量基本滿足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基礎能力建設的需要;逐步建立與完善地震計量技術體系,不斷強化地震計量管理;地震標準化和計量工作對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顯著增強。

指標體系

地震標準體系。制修訂《地震行業標準體系表》、《地震監測預報標準分體系表》、《地震災害預防標準分體系表》、《地震應急救援標準分體系表》。
基礎、通用和綜合類地震標準。制修訂基本術語、信息分類分級、圖形符號與標誌等標準5項。
重點領域關鍵標準和重要標準。制修訂10項地震監測預報標準、10項地震災害預防標準、10項地震應急救援標準、10項空間對地觀測等領域的技術標準。
工作機制和隊伍建設。中國地震局組織實施的重大建設項目標準化符合性審查率達到100%,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複審周期不超過5年,新發布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按時備案率達到100%,各直屬事業單位、省級防震減災部門初步建成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標準化與計量工作隊伍,基本建立地震標準化和計量技術服務平台。

第四章 主要任務

落實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發展戰略,必須最佳化地震標準體系結構,強化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標準化建設,加快重點領域關鍵標準和技術規程編制力度,充分發揮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的效能。

建立健全地震標準體系

根據防震減災工作領域拓展和不斷增長的地震安全社會服務需求,對已有的地震標準體系表及其分體系表進行修訂,研究制定新的分體系表,使標準體系結構合理、覆蓋全面、內容銜接,適應防震減災事業發展需要。建立與“十二五”中國地震局重大建設和科技項目相配套的技術標準、規範或規程。

完善地震標準化工作機制

健全和完善地震標準化的管理機構、技術組織和實施監督體系,建立並實施標準研究、制修訂、宣貫培訓、實施監督和實施效果評價等系列管理制度,理順管理架構,形成上下貫通、部門合作、社會參與、規範管理的良好運行機制。積極鼓勵、指導地方和企業制定地震標準,做好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積極參與國際地震標準化活動,緊密跟蹤國際地震標準化動態,推動我國地震標準向國際地震標準轉化,增強在國際地震標準領域的話語權。

促進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通過實施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基礎能力建設標準化,規範全社會防震減災活動,促進全社會防震減災行動科學、統一、協調、高效。為加強重大工程和重要建築物的地震安全管理,提供防震減災知識、災害預防信息和地震科學數據等公共服務,引導社會各界參與防震減災各項活動等,提供系列相關標準。

加大地震標準化實施監督力度

加大地震標準宣貫培訓與實施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部門、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在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應急救援、地震科技等各個領域,逐漸形成按標準生產、依標準運行、靠標準管理的良好局面。

加強地震計量工作

統籌管理現有地震計量實驗室和工作隊伍,充分利用社會公用計量資源,制定地震計量監督考核機制,建立地震計量工作體系。開展地震計量量值溯源體系的研究,加強地震計量基礎設施建設,研發標準計量裝置,制定計量檢測規程規範,培養計量技術人才,逐步開展地震計量檢測檢驗和地震儀器設備質量認證認可。

第五章 重大計畫和專項

通過實施地震標準化與計量重大計畫和專項,開展地震標準化基礎研究,制修訂一系列防震減災相關標準,包括防震減災日常管理和即將實施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標準等,規範地震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管理,開展地震計量基礎設施建設和計量檢測技術研究。

地震標準研究與制修訂

(一)地震標準化基礎與套用研究
開展地震標準化發展戰略研究,標準化工作的原則、方法和實驗等研究,標準實施跟蹤與效益評價研究,標準化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研究,以及地震國際標準化研究等。加強術語、分類、分級、圖形符號、量和單位、導則、指南、規定等基礎標準研究。
(二)地震標準體系完善
分析現有地震標準體系的適用性和協調性,構建與我國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相適應的地震標準體系框架,修訂地震標準體系表。研究與編制《地震監測預報標準分體系表》、《地震災害預防標準分體系表》、《地震應急救援標準分體系表》,明確地震各領域各層級標準化對象,確定重點領域關鍵標準及系列標準。
(三)防震減災相關標準制修訂
基礎、通用和綜合類標準。包括地震震級、基本術語、台網分級分類、建設定額、數據信息共享發布和檔案文獻等系列標準。
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標準。地震監測管理與服務標準,包括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專用地震監測台網建設、水庫誘發地震及火山活動監測、觀測數據產品與服務規範等;震害防禦管理與服務標準,包括《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和《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修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風險水準、地震安全性評價、活動構造探察、農居地震安全技術服務等標準;應急救援管理與服務標準,包括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準備、災害損失評估、現場救援行動、地震救援隊伍建設、地震救援裝備配置和地震救援訓練基地建設等系列標準或規範。
基礎能力建設標準。包括各類地震觀測台網、台站設計和建設技術要求,災情速報和應急指揮平台技術系統等建設規範;地震觀測相關的感測器、輸出接口、數據採集器等技術要求;各類觀測台網運行規範或規程和各類觀測方法規範;各類觀測數據的格式、處理和資料庫建設等系列標準。
應急業務管理工作規範。包括地震災情速報工作技術規定,災情信息服務和災情評估技術規範,與地震現場應急相關的規範,災害範圍分區、烈度快速評定和災害快速評估等技術規範。
重大建設項目相關標準。包括地震烈度速報和預警系統、衛星監測等重大項目建設系列標準。
(四)地震標準套用和計量技術服務網路平台建設
建設地震標準套用和計量技術服務網路平台,為標準查詢、宣傳培訓、實施交流、研究探討、社會監督和計量檢定檢測提供信息化服務。

地震計量檢測技術研究

(一)新型儀器檢測技術研究
研究數位化地震觀測儀器的計量檢測方法,研製相應的計量標準裝置。
(二)現場計量檢測技術研究
開展現場或線上計量檢測技術研究,提高地震觀測儀器量值傳遞過程的有效性。重點支持地震動、土動力性能、地形變、地下流體等儀器的現場計量檢測方法研究和現場計量標準裝置研製。
(三)地震計量規程規範制修訂
確定首批檢定地震儀器目錄,對首批檢定地震儀器目錄中缺少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範的地震觀測儀器,制定相應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範。對現有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範進行修訂,以適應地震儀器裝備的更新、改造和升級等計量工作新要求。

地震計量基礎設施建設

(一)地震計量中心建設
將地震計量中心作為法定計量機構,開展地震測量量值的溯源和傳遞工作,承擔地震計量檢測檢定技術服務和儀器裝備質量鑑定認證工作。建設內容包括地震計量中心的實驗場地及配套設施、地震動觀測儀器計量技術系統、地震觀測儀器計量技術系統和地震標準與計量數據管理系統。
(二)現有計量檢測實驗室改造
改造現有計量檢測實驗室的計量標準裝置、工作環境和條件,以滿足計量需求。
(三)地震計量檢測技術研發實驗室
建立地震計量技術研發實驗室,為研究地震計量檢定方法和研製新的計量標準器具提供環境和條件。
(四)地震儀器質量檢測中心建設
建立地震儀器質量檢測中心和地形變觀測基準與檢定比測場地,採用地震行業專業計量標準和先進的測試手段,檢測地震專用儀器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及環境適應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規劃的順利實施,需要各有關部門及單位的高度重視和緊密配合,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投入必要的經費,與國內外相關行業合作,加快地震標準化與計量工作進程。

加強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健全和完善地震標準化的組織管理,明確職責任務,加強標準制修訂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積極探索地震標準化人才培養的途徑,大力吸引更多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與標準化工作,培養和造就一批既有專業知識又有標準化知識的複合型人才,形成地震標準化的制修訂和推廣套用工作的基本隊伍和骨幹力量。加強標準化制度建設與政策研究。

保障工作經費投入

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進一步加大地震標準化財政支持力度,形成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渠道。運用市場機制,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參與,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團體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將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納入項目立項、預研、實施和業務管理各階段,形成多渠道支持地震標準化建設的格局。

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加強地震行業與相關行業在標準化方面的合作與交流,以及地震行業內部各單位與其它部門、地方及行業之間的協調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履行各自職責,努力加快地震標準化進程。加強對國際地震權威機構發布的相關標準的跟蹤研究,密切與國際地震標準化組織及相關機構的聯繫,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