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建設法規

地方性建設法規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較大的市(省會城市、國務院批准的市、經濟特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頒行的或經其批准頒行的,只在本區域有效的建設法規。

目前,各地方都制定了大量的規範建設活動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如《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天津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