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

2021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研究制定了《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明確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範,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
  • 制定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會
  • 制定時間: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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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規劃》由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4個部分組成。
《規劃》分析,“十四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主要表現在四方面: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防控難度加大;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職業健康監管、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還不完全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四是部分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和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
《規劃》從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嚴格監管執法、強化救治措施等8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規劃》還在主要任務中設定了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全國職業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職業健康科技創新等4個專欄,主要為了解決制約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與弱項問題,提升職業病防治的服務保障和科技支撐能力。

內容

《規劃》由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4個部分組成。
《規劃》總結了“十三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現在: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效顯著,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範圍逐步擴大,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防治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規劃》分析了“十四五”期間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防控難度加大;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職業健康監管、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還不完全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四是部分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和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
《規劃》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四方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
《規劃》確定了四個方面的基本原則,即: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施策;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
《規劃》確定的目標是: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範,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11項主要指標。在指標設定上,對於“十三五”時期已經完成的指標,“十四五”時期不再體現;一些需要持續推進的指標在微調的基礎上繼續保留;為了體現高質量發展對職業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標;為了與健康中國行動的有關指標相銜接,把職業健康保護行動中一些指標也納入規劃指標之中。

主要任務

《規劃》明確了8個方面的工作任務,設定了4個專欄。
一是深化源頭預防,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一方面要通過調整產業政策、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持續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專項治理等工作,強化對傳統職業病危害源頭防控;另一方面要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壓力、肌肉骨骼疾患等職業病危害的預防控制。
二是嚴格監管執法,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效率。強化監督執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加強勞動契約、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監督管理。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契約,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認真履行防治責任;落實平安中國建設要求,加強工礦商貿、建築施工、核與輻射等行業領域的監管,統籌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提升規範化、專業化水平。
三是強化救治措施,提升職業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完善監測政策和監測體系,擴大監測範圍,開展風險評估,實施分類監管,提高預警能力。依託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路,提升救治康復能力。發揮多項保險制度的作用,減輕患者醫療負擔。落實救助政策,保障職業病患者基本生活。
四是推動健康企業建設,提升職業人群健康水平。將“健康企業”建設作為健康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推動健康企業建設,推進企業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等相關法定責任和義務。鼓勵礦山、冶金、化工、建材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公安、交通運輸等單位率先開展“職業健康達人”評定活動。
五是加強人才培養,強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加大職業健康檢測評價、工程防護、診斷救治等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加強職業健康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和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路。
六是推動科技創新,引領職業健康高質量發展。推動將職業健康關鍵技術、重大項目納入國家和地方科技計畫,開展前沿基礎性研究、防護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究、診療康復關鍵技術研究,形成一批先進技術成果並推廣套用。
七是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效能。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協同管理和服務。建設全國一體化的職業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加強部門信息共享。
八是加強宣教培訓,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良好氛圍。實施職業健康培訓工程,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提升勞動者自我防護和依法維權意識。
《規劃》在主要任務中設定了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全國職業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職業健康科技創新等4個專欄。設定這4個專欄,主要是為了解決制約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與弱項問題,提升職業病防治的服務保障和科技支撐能力。

保障措施

為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對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抓好《規劃》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是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策融合。推動修訂《職業病防治法》,推動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地方性法規規章,綜合運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推動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是做好經費保障,確保任務完成。各地區要強化職業健康經費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加強資金使用情況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是加強督查評估,確保規劃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專項督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別開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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