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行為,國家林業局發布了《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
- 發布單位:國家林業局
為了規範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行為,國家林業局發布了《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
為了規範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行為,國家林業局發布了《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第一條為了規範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5月13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六日國家林業局令第16 號公布,自2005年7月20日起施行。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條例...
國家級森林公園的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依照《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 國家林業局主管全國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
國家級森林公園的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依照《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 國家林業局主管全國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
國家級森林公園監督檢查辦法,為了維護森林風景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森林風景資源保護利用的良好秩序,促進國家級森林公園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條 第二...
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審批,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晉升為國家級森林公園。刪除第九條,並將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二、《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修改為:從事主要林木種子生產和林木種子...
(一)將第八條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審批,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可以按照有關規定...
(一)將第八條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審批,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可以按照有關...
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決定如下: 一、準予設立豐寧國家級森林公園,定名為“河北豐寧國家森林公園”。 二、經營面積:8839公頃。 三、行政區域位置:河北省豐寧滿族自治縣。 四、地理坐標和四界範圍。
第二十六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公園管理工作。建立國家級森林公園,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資料,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建立自治區級森林公園,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森林公園的撤銷、合併、改變隸屬關係或者變更經營範圍,必須經原...
懷玉山森林公園經專家實地考察和會議評審,被一致認為風景資源質量等級達到一級標準,森林風景資源權屬清楚,管理機構基本健全且符合全國森林公園建設發展規劃,具備設立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條件。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國家林業局批准設立懷玉山國家級...
2011年10月18日,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根據《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中第十六條規定,並參照《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消、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中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的有關規定準予懷柔區園林綠化局設立懷柔區園林綠化局,定名為“北京市銀河谷市級森林公園”。行政區域位置為北京市懷柔區...
森林公園撤銷、分立、合併、改變隸屬關係、調整管理範圍、變更總體規劃,必須經原審批機關或者其委託的單位批准。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編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必須堅持以保護為主,保護與開發利用相結合的原則,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遠期的關係,突出地方特色。森林公園...
第十四條 設立省級森林公園的行政許可決定書,應當明確省級森林公園的名稱、位置、面積和四至界線,並向社會公告。第十五條 經批准設立的省級森林公園,需要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應當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第十六條 縣級森林公園的設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十七條 在已經批准設立的風景名勝區...
農林委員會認為,條例草案比較成熟,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實際,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意提請本次常委會審議。同時,農林委員會組成人員對條例草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一、建議將條例草案第二、三章的章目由“設立與建設”、“森林公園的資源保護”分別修改為“設立與撤銷”、“規劃與保護”,使章目與內容...
你單位提出設立董奉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申請,經專家實地考察和會議評審,並經我局審定,認為董奉山的風景資源質量等級基本達到一級標準,森林風景資源權屬清楚,管理機構基本健全且符合全國森林公園建設發展規劃,基本具備設立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條件。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
益陽市國有林和森林公園管理站是益陽市林業局直屬單位。管理和保護好全市國有森林資源、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不斷增長;審核全市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設立、撤銷、合併或隸屬關係的改變,並依法維護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的合法權益;監督全市國有林的長遠發展規劃和項目實施;負責審核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林地林木資產變動,...
經批准劃定的林種,未經批准機關同意,不得變更。第十九條 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的建立、撤銷、合併,以及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有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隸屬關係的改變,由省林業主管部門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森林公園內的交通、遊覽、娛樂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依法由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森林公園內不得建設破壞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地質遺蹟、古樹名木、古生物遺蹟和妨礙遊覽、污染環境的設施。第十九條 森林公園需要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應當報經原批准機關...
第七條 森林公園管理機構依法對公園內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動植物、水域、景點、景物和各種設施進行管理,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森林公園範圍內的寺廟、文物、古蹟等,其產權和隸屬管理關係不變。第八條 按照景觀的觀賞、文化、科學價值和環境質量、規模大小、遊覽設施等條件,將森林公園劃分為國家級森林公園、...
第十六條 經批准設立的森林公園,需要撤銷、合併、分立、改變地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應當按照設立程式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第十七條 經批准設立的森林公園,申請人應當在批准設立之日起十八個月內,根據自治區森林公園發展規劃,編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設計規範要求,委託具備相應...
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統計行政管理部門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每五年組織一次全市森林資源清查工作。第二十條 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的建立、撤銷、合併、改變隸屬關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二十一條 勘查、開採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
第十九條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的建立、撤銷、合併,以及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有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隸屬關係的改變,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主管部門管理的森林、林木經營管理單位的建立、撤銷和合併,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條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類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保留了“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的行政許可項目。《貴州省森林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在森林景觀優美,自然景觀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規模,可供人們遊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教育活動的地方規劃...
省級森林公園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行政許可審核上報。11、組織省級以上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評審,指導和規範森林公園、森林旅遊建設、開發與管理工作。12、組織辦理占用徵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證明材料審核上報;負責辦理占用徵用省級森林公園林地審核。
國家林業局令第13號 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 國家林業局令第14號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文書製作管理規定 國家林業局令第15號 林業統計管理辦法 國家林業局令第16號 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 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 國家林業局令第17號 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國家林業...
監管資源資產,審核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設立、撤銷、合併或改變隸屬關係和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提報和下達年度森林採伐計畫並監督實施;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場、森林公園的林地進行初審;審查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的重要建設項目,並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係;協助國有林場育林基金的徵收解繳,提報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地方統籌、...
跡地更新、負責重點生態林、商品林的培育、管護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林地徵用的初審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批;負責出售、收購、採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組織實施省級、縣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改變管理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的審核轉報;負責濕地規劃的編制、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
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改造、新產品研發,組織實施林產品名牌發展戰略;指導林業產品市場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料基地建設;指導、監督木材加工、木漿造紙、松香(松脂)加工、森林旅遊、木本藥材、木本花卉等經營管理。負責市級森林公園的建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變更隸屬關係的審批,江門市級以上...